我国高铁项目采用的是交钥匙工程(EPC)模式,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针对其中的不足,PPP投融资模式有望达到了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的要求,分散风险,提高效率。
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常规招标项目按期完成的只有30%;20%未按期完成的、拖延时间最长没有超过4个月。
同时,80%的工程耗资均在预算之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高速铁路建设所需资金数额巨大,需要在筹资过程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
目前,我国高铁项目采用的是交钥匙工程(EPC)模式,即中国企业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
但 交钥匙模式也有一些不足。首先,风险承担过于集中,承包商承担了工程的绝大部分风险,加大了承包商管理难度的同时也给业主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一旦总承包商 违约并难以赔偿巨额赔偿金,那么将没有任何单位负连带责任;第二,合同总价难以确定,因为在招标时,设计图纸尚未完成,所以难以定出合理的合同总价;第 三,EPC总承包合同多为固定总价合同,允许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的机会很少,承包商的索赔难度大;最后,总承包商的各方面要求较高,承包商必须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供应采购资源。
当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项目融资模式为PPP模式,它与中国国内长期以来政府主导投资有很大不同,以效率原则为出发点,政府通过给予私人部门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我国高铁是否可以在境外项目中采用PPP模式?
保证高速铁路项目资金供给
在高速铁路投融资领域中,PPP投融资模式将高铁的公益性和营利性更好地结合,既满足了高路公共物品的社会属性又同时达到了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的要求,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对业主国家而言,PPP模式能有效弥补当地政府财政资源的不足,拓宽融资渠道,尤其能增加私人部门融资空间。由于高速铁路项目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长期的利润回报,民间资本被吸引介入高速铁路建设运营,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实现了政府与民间资本互惠互利的共赢原则。PPP项目融资能够提高高速铁路的融资效率、分散高速铁路投融资风险,使政府信用介入到融资过程当中,相比较于原来政府的主导型直接投融资,能够有效利用资金,改善了基础设施服务的水平,同时也增加了私人部门融资的空间。PPP融资项目在高铁运营招标中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能够提高铁路运输市场的效率;其模式本身能够促进资金良性循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高速铁路项目资金供给和合理的风险分担。
对我国而言,PPP模 式通过协议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可以相应地分散我国企业面临的风险;由于双方共同参与,对于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款、不确定风险等可以较为灵活处理;重 要的是我国高铁企业不仅参与到建设中,也能深入到运营管理中,拓宽企业盈利模式,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不断创新。因此,在我国境外高速铁路投融资领域中, 采用PPP投融资模式是必要的。
PPP模式将获得政策上的支持
伴随新兴经济体崛起,国家积累了大量资本,同时高铁项目投资风险较小,将吸引外资和当地民间资本,这将给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有效地引进民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PPP投融资模式在国内已经产生并运用,因此高速境外项目采用这一模式并不完全陌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铁路开始积极探索新的融资途径,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在此基础上,原铁道部提出了“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铁路投融资改革总体思路。尽管PPP项目的法律关系复杂,但目前我国在基础设施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这些相关的政策法规为PPP投融资模式在我国的运用提供了较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同时伴随国内外法律及政策的逐步完善和细化,将为我国高铁境外项目采用PPP模式提供参考和支持。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多个场合强调,PPP模式能在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PPP模式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将获得国家政策层面上的支持,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势必增强。
国际金融机构成立为高铁PPP融资提供资金支持。2014年7月15日, 金砖五国宣布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同时建立了“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巴西、南非、俄罗斯、印度的基础设施缺口很大,但融资乏力,金砖国家开发银 行搭建了一个促进金砖国家加深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有望为新兴市场国家在基础建设方面提供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 通过金砖国家开发银行这一平台,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到金砖国家投资,促进与这些国家间的经贸合作。
2014年10月24日,中国、印度、哈萨克斯坦等21国在北京签约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这将成为中国资本输出的重要平台。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2010年至2020年十年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8万 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合作与伙伴关系。针对许多缺乏资金又急需发展的 国家而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提供更多支持,对制造业企业,尤其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企业而言也是更好的投资保障。
2014年11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作主旨演讲时又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丝路基金投资的公司将推动亚洲区域内深度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国的投资合作提供支持。
PPP模式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 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 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人民币结算比例逐渐增加,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逐步推进。201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授信协议超2.5万亿元。2013年全球贸易人民币结算份额从1.53%上升到2.5%,全球资本和金融交易的人民币份额从1.12%提高到2.08%。另外,2014年10月,欧元、新加坡元已成为继美元、日元、澳元、纽元、英镑之后,第六和第七种可直接和人民币进行交易的货币,意味着央行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货币发行保证金的外汇储备成为可以动用的一种战略性资产。人民币国际化释放的巨额外汇储备,将是中国实行资本输出战略的重要保障。
我国提出“一带一路”与沿线国家建立联系,这些国家在境外投资政策上有放松的可能。截至2014年9月, 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俄罗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各成员国、巴基斯坦、老挝、缅甸、东帝汶、斯里兰 卡、马尔代夫、印度等国元首或政要都已明确表态支持中国“一带一路”的建设,促进经贸往来和互联互通。各个国家对“一带一路”反应积极,地区要寻求共同的 发展和共同的安全,共同面对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容易涉及敏感问题,通过互联互通的一致目标,相关国家或允许我国采用PPP融资模式。
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股票权分配
来源:兴业证券研究所
风险来自三方面
当然,由于PPP模式本身的复杂性,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它带来的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高铁境外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时要识别并评估风险,制定对策规避或转移风险,进而分散和控制风险。目前对PPP融资的风险有多种划分方式,此处按风险承担者划为三类。
公共部门承担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我国境外高铁项目PPP融资的政治风险,例如对华关系、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调整、社会治安及环境、国有化风险、贸易保护主义等。
私 人部门承担的风险。包括运行风险、财务风险、立法风险、项目设计风险、建设风险、市场风险、自然条件风险以及合作风险。境外高铁建设工程一般投资巨大且周 期长,承包企业多负债经营,资金周转的快慢决定了项目经济效益的好坏,工程款支付是否及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承包企业的利益。因此,当境外高铁工程项目是所 在国的政府工程,若其资金来源不是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需要了解该国经济状况。例如,政府收支、外汇储备、外债及还债情况等,防止发生国外政府长期拖欠工 程款造成的风险及损失。
此外,企业还要考虑建设成本风险、合同风险、税收政策风险,需要审慎应对这些问题,否则将对今后高铁项目的开展埋下诸多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