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被称为危害环境的“毒瘤”,量小但对环境的危害却极大。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我国当前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上升期,危险废物还将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已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危险废物的具体数量目前尚不清晰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在第八届固废战略论坛上指出,目前我国固废的年产生量大约为七八十亿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亿多吨,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4000万~6000万吨之间,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山东、江苏、广东、辽宁、湖北、青海、贵州、新疆等地区。虽然目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具体是多少,都由哪些企业产生的还不是特别清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危险废物所占比例虽小,其对环境影响却极其大。
王琪介绍,目前我国危险废物集中综合利用量仅为12.6%。2011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综合利用量为333.04万吨;2012年,稍有增加,为375.17万吨。
王琪同时分享到,虽然我国产生的危险废物具体有什么目前尚不清楚,但主要种类可以确定,包括:碱溶液或固态碱、废酸或固态酸等,这些物质含有很多的危险特性,因此,需要妥善处置。据王琪介绍,2012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数量为722个;2011年,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为5.98万吨/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好的有江苏、广东、浙江、湖北、山东、陕西、辽宁等地。
危险废物处理还存在很大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危险废物的处置,早在2001年就发布了第一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从2003年起便开始施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此举加快了该行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同时,为应对工业领域危险废物和非典时期后医疗废物的大量产生,2004年,我国颁布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该《规划》提出,力争在2006年底前,消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2012年我国又发布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行业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然 而,近几年我国在危险废物的处理上虽然不断得到重视,治理技术上也不断成熟,投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但由于近十年才刚刚起步,政府及公众参与度仍较低,导 致在这方面公众的环境意识仍然不够强,政府监管不足,危险废物的去向及治理不明晰。再加上我国危险废物排放量大,工业污泥与其他生活固废处置区分不够明 确,技术有局限,企业有成本压力,我国治理危险废物面临着不少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多以填埋、焚烧为主。集中处理既增强了危险废物处置系统的可维护性,也改善了地区生态环境。但此举的成本势必会转嫁到企业运营上,这导致部分企业出现拒绝处理、偷排等现象,局部改善的环境问题仍不能扭转整体环境局势。
同时,工业污泥与其他生活固废不加区分地“一锅烩”处置,是当今普遍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种有违危险废物处置标准的行为产生的“二次危废”,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
王琪此前曾表示,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到2006年底,每个省都要建立一个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中心,总投资超过百亿元,但截至目前建成率并不高。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九项任务,具体为:开展危险废物调查,积极探索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统筹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发展危险废物利用和服务行业,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等。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险废物底数,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风险显著降低。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三项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产生与堆存情况调查工程、利用和处置工程、监管能力和人才建设工程。
王琪指出,一些地方为了从中央财政争夺项目建设资金,不顾技术短板,甚至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在哪、包括哪些种类都不清楚,便盲目上马。整个危险废物市场是在外力作用的形势下形成的,并不完善和成熟。
危险废物处置应重视规范化管理
陕 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敬喜认为,要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就必须要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这就要求,首先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如果底数不 清,基础数据缺乏,将不利于危险废物污染的基础研究,不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更不利于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其次是要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而持久性的工作,要把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措施落实到位,必须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企业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上下联动,才能取得实效。
李 敬喜表示,要落实处置危险废物的各部门责任,一是要夯实环保部门固废监管责任。从固体废物专业机构建设入手,督促各设区市成立固体废物专业管理机构,对一 时争取不到机构的市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危险废物无人管的问题。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责权限。固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危废处置企业的管理,属地环保部门负 责辖区危废产生企业的管理,依据职责权限指导企业依法、规范、自主的管理危险废弃物。严格考核,把各设区市危险废物重点源企业的抽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地方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市(区)通报批评,并停止对这些地区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优资格。
二 是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求产废和处置企业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必须在台账记录簿上 签字,作为以后追究责任的依据。同时,要求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落实国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此外,还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 素质和守法意识。同时还需用重典,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