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74号)规定,经市倍增办与有关单位核实,确定2021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倍增奖励项目21项,现将拟奖励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配套资助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74号)规定,经市倍增办与有关单位核实,确定2021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倍增奖励项目21项,现将拟奖励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配套资助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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