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星云博创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广东省 2023 年第五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序号 变更前名字 变更后名字 所在地市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1 星云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星云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 GR202011003442 2020-10-21
2 深圳市华冠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冠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 GR202244202436 2022-12-14
3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市 GR202244202911 2022-12-14
4 真健康(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真健康(广东横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 GR202011005590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