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坚持知识产权支撑制造业当家、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打开粤东西北地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局面,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汕头市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粤创赛”)。现将《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项目参赛
2023年“粤创赛”是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以“树立知识产权培育标杆 助力粤东西北创新发展”为主题,主要面向粤东西北地区企业或团体和有意向在粤东西北地市落地项目的企业或团体。参赛项目为优秀的专利创新创业项目、商标项目和地理标志项目。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企业或团体参赛,推荐参赛项目。珠三角地区地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发动有意向将项目落地粤东西北地区的企业或团体参赛,配合企业或团体对接意向落地地市市场监管局出具推荐函参赛。粤东西北地区地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赛,专利实施类、商标品牌类,每个类别推荐不少于20个项目;地理标志类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组织当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用标主体、地理标志商标合法使用主体报名,参赛单位数量不少于本地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总和的1/2。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织发动报名参赛的企业或团体,统一登录大赛专题网站报名参赛。
二、协助开展大赛宣讲培训
“粤创赛”承办单位将围绕赛事制度、知识产权创新等内容,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赛事巡讲和培训工作,形式包括线上线下。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要广泛发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积极参加巡讲和培训,指定专人负责与“粤创赛”承办单位沟通衔接大赛宣讲培训事宜,并填写联系人回执,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回执传真。
三、协助开展大赛宣传推广
“粤创赛”新闻宣传将通过大赛网站、互联网新媒体矩阵、官方媒体平台等媒介,针对赛前、赛中、赛后各阶段赛事进程进行宣传推广,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联动优势,通过各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发动企业或团体参赛,挖掘一批创新成果、激发一池活水、树立一批标杆,引导培育布局高价值专利、打造知名商标品牌、做优做强地标产品,充分释放粤东西北知识产权优势特色,塑造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背景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知识产权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动能要素,举办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与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联动打造“三赛三强”,“三赛”同频共振,推动知识产权赛事全省覆盖全面铺开,以赛事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带动粤东西北地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大赛紧扣粤东西北产业发展特点,整合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创新赛事理念、赛事机制和赛事模式,“赛训”“赛宣”“赛投”相结合,挖掘一批创新成果、激发一池活水、树立一批标杆,引导培育布局高价值专利、打造知名商标品牌、做优做强地标产品,充分释放粤东西北知识产权优势特色,塑造发展新动能,奏响粤东西北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强音。
通过以赛促引、以赛促投、以赛促用,搭建一个粤东西北创新创业、招商引资的窗口平台,双向联通,吸引创新、投资、知识产权等资源要素集聚,推动粤东西北优质高水平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推广,掀起粤东西北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热潮,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树立知识产权培育标杆 助力粤东西北创新发展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广睿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四)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负责对粤创赛的组织筹办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和督办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筹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推动落实以主办单位名义邀请重要嘉宾出席启动仪式、颁奖典礼等重要环节。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光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国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永成 一级巡视员
谢 红 一级巡视员
傅铁笔 二级巡视员
刘建新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主任
成 员:谭教千 办公室主任
尚 平 综合规划处处长
黎碧瑜 法规处处长
吴治钢 财务处处长
王留军 知识产权促进处处长
蔡伟东 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
胡燕妮 新闻合作处副处长
陈宇萍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用促进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办公室主任由知识产权促进处王留军处长兼任。
2.执委会。
由承办单位指派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落实工作:起草“粤创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决定和粤创赛筹办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承担粤创赛举办期间资源调配和统一指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大赛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23年7月至10月。
(二)地点
汕头市。
五、各阶段时间安排
序号 阶段 时间
1 大赛启动和项目征集 2023年7月至8月中上旬
2 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阶段 2023年8月下旬
3 复赛和评选优秀奖 2023年9月中上旬
4 决赛评选 2023年9月下旬
5 颁奖大会 2023年10月中上旬
六、参赛要求
本届大赛主要面向粤东西北地区企业或团体;有意向在粤东西北地市落地项目的企业或团体,不受地域限制,由意向落地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函参赛。所有参赛项目分发明专利组(以下简称发明组)、商标组、地理标志组(以下简称地标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发明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发明类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有效发明专利的科技创新项目。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语言限中文。权利人或申请人地址在粤东西北相关地市。参赛项目拥有多件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除参赛核心专利之外,参赛主体应当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专利组合的不超过10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2)同一企业或团体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
(3)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2.商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商标类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具有市场价值、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并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并连续使用1年以上。
(2)参赛主体在资格审查中,若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3.地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主体应当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
(2)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市场价值、有效使用的国内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该地理标志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
(3)参赛项目既是地理标志商标又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仅可以申请一个类型参赛。
4.其他参赛项目要求(适用于所有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应真实、有效、合法,无产权、经济等纠纷,无任何不良信息。
(2)参赛主体在参赛期间,若存在参赛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情形,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主体出现明显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不满一年的,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不满一年的,出现生效的故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判决或裁决不满一年的,出现不良社会信用或知识产权信用记录不满一年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发明类和商标类项目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由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报名参加,或由权利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
若由权利人联合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组队参赛的,相关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在广东省注册且有营业地址的机构(含分支办事机构)。
(2)参赛项目必须由项目核心权利人(之一)报名参加。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2.地理标志类项目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报名参加。
(2)参赛项目的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大赛执委会同意并在大赛官网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七、具体赛程
大赛包括以下具体五个阶段:
(一)启动和征集阶段(2023年7月—8月中上旬)
2023年7月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大赛正式启动,同时开启后台报名系统,面向全省宣传推广,在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征集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商标项目和地理标志项目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
(二)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阶段(2023年8月下旬)
大赛截止报名后,由大赛执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审核并最终确认申报成功的项目。所有入围的参赛项目将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开通初赛评选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发起网络投票,社会大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所支持的参赛项目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按照发明组、商标组和地标组评分规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最终根据评委打分和网络投票进行综合评分,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50个项目进入复赛,即发明组20个、商标组15个、地标组15个。
(三)复赛和评选优秀奖(2023年9月中上旬)
复赛阶段为评委根据项目路演进行现场打分,路演由参赛主体在现场就本项目法律层面、市场层面、布局层面等进行展示讲解。
根据最终评委打分成绩,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30个项目进入决赛,即发明组12个、商标组9个、地标组9个。未晋级决赛的20个项目评为大赛优秀奖。
(四)决赛评选阶段(2023年9月下旬)
大赛决赛采取项目现场路演、答辩打分两个环节,其中:
一是项目路演。重点包括:通过现场展示和讲解的方式,对项目市场规模、商业价值、运营情况等进行阐述。
二是答辩打分。由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的内容进行提问,路演项目的参赛主体进行答辩,由评委对项目进行点评打分。
根据最终评委打分成绩,发明组、商标组、地标组按照4:3:3比例共评选10个项目为金奖,即发明组金奖4个、商标组3个、地标组3个。另外20个项目评为大赛银奖。
(五)颁奖阶段(2023年10月中上旬)
大赛颁奖仪式拟于10月中上旬举行,为获奖单位颁奖。
八、奖项设置
(一)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50项,奖金总额24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0项:按发明组4项、商标组3项、地标组3项,奖金10万元/项。金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银奖20项:按发明组8项、商标组6项、地标组6项,奖金5万元/项。银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优秀奖20项:按发明组8项、商标组6项、地标组6项,奖金2万元/项。优秀奖奖金合计40万元。
除奖金外,以上奖项将同时获得相关奖杯和证书。
(二)本届大赛设最具投资价值奖、地理标志“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等奖项,获奖项目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九、成果运用
(一)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参赛主体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上标注粤创赛名称、LOGO及包含届次在内的规范奖项名称。
(二)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进行重点宣传与专题报道,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参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主办地人民政府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招商引资、知识产权等新引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
(四)获奖项目优先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推荐名单。
(五)获奖项目有知识产权导航、分析评议、品牌建设咨询、维权援助,专利转移转化、开放许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运用等服务需求的,可由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先提供或协调相关机构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服务。
(六)组织获奖单位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知交会暨地博会)等展会活动上进行项目展示,对接资源。
(七)在知交会暨地博会平台设置粤创赛专区,为参赛项目提供展示平台。
(八)参加由大赛举办的投融资对接、展销推介活动。
十、赛事监管
为保障本届粤创赛赛事公平公正,保证办赛效果,设置参赛承诺、公示、异议、申诉、仲裁、获奖承诺等赛事监管流程,通过信息公开与法律承诺等手段,规范参赛与获奖管理。
十一、宣传培训
(一)大赛新闻将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赛前、赛中、赛后等各个环节针对不同内容进行宣传。
(二)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地级市巡讲会与服务机构专场宣讲会。
(三)赛期定期举办专题培训,贯穿大赛各阶段,推广高价值专利布局和运营、商标品牌培训、地理标志建设相关专业知识。
(四)广泛征集高价值专利实施案例、驰名商标、区域品牌商标、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案例以专题报道形式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十二、组织工作要求
赛前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广泛发动,推荐优秀项目参赛。珠三角地区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协助推荐的名额不作具体要求。粤东西北地区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利实施类、商标品牌类项目应不少于20个,多推荐不限。地理标志类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组织当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用标主体、地理标志商标合法使用主体报名,参赛单位数量不少于本地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总和的1/2。
赛后粤东西北地区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邀请投资机构为优秀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并跟踪优秀参赛项目落地实施成效,助推创新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