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清工信〔2023〕5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2023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了完工评价、专家评审、资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党组会议讨论等流程,现将2023年清远市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拟安排3个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