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禅办函〔2023〕4号)工作要求,现开展佛山市禅城区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经发办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通知和发动工作。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按系统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佛山市禅城区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申报
二、政策依据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禅办函〔2023〕4号)
三、受理条件
(一)扶持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方向
支持我区工业企业在第一季度(即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内完成技改投资的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支持鼓励我区2023年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
(三)不予受理情形
企业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此次同类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