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地按照《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三)“创客广东”大赛
1.承办2024年省赛或地市赛项目,
2.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
二、工作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各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档,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且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创客广东”大赛入库项目须于 2023年6月2日前、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入库项目须于2023年7月2日前将本地的上报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我局(市直项目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抓好项目入库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二)在项目入库及后续工作中,市工信局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一、扶持范围及额度
对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实际下达资金额度统筹安排。
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二、认定条件。项目申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指标说明: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3.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一)支持对象
供应链核心企业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在肇庆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