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粤办发〔2018〕43号印发)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引导小微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对部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进行统筹调剂。现将统筹调剂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调剂项目计划表
2.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调剂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调剂项目
计划表
序号 |
地市 |
资金专题 |
调剂资金额度 (万元) |
1 |
广州市 |
上市挂牌融资奖补 |
-533 |
2 |
肇庆市 |
上市挂牌融资奖补 |
533 |
附件2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调剂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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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
总体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产出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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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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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
上市挂牌奖补企业(家) |
激励更多全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
上市募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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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 |
促进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奖补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奖补,激励更多全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
指标值 |
5家左右 |
是 |
不低于8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