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对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未落实项目单位资金进行再分配。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未落实资金再分配计划表
2.珠海市和惠州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支出绩效目标
附件1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未落实资金
再分配计划表
序号 |
地级以上市 |
拟下达资金 (万元) |
1 |
珠海 |
17280 |
2 |
惠州 |
1997.82 |
合计 |
19277.82 |
附件2
珠海市和惠州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出绩效目标
序号 |
地级以上市 |
时效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资金拨付进度 |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 |
首台(套)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比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拉动比 |
||
1 |
珠海 |
100% |
5% |
1:3 |
1:3 |
2 |
惠州 |
100% |
5% |
1:3 |
1:3 |
注:1. 股权投资资金下达项目计划并将资金拨付至受托管理机构账户,即算拨付到位。
2. 首台(套)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比:财政奖补资金与企业首台(套)装备产品的销售收入比。
3.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拉动比:财政投入资金与被投资企业实际投入资金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