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现组织征集2020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各领域申报指南另行规定的其他创新主体。
(二)申报单位及其合作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一)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三)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竞争性项目。
(四)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18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阳光政务平台自动甄别是否符合要求)。
(五)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火炬统计、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各类科技攻关项目管理验收等科技活动中存在造假、主观不配合等情况的。
(六)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因上市原因或央企无法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附有说服力的佐证和有关上市说明,并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由我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项目前应先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评审立项。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对申报数量较多的项目开展预评审工作。预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组织会议答辩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9月7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7时30分,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时30分。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八、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纸质合同签订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通过项目实施关键节点考核的,拨付立项资金的40%。
附件:1. 各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1至1-5)
1-1.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pdf
1-2.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智能网联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pdf
1-3.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新材料”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pdf
1-4.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pdf
1-5.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重点专项申报指南.pdf
2.合作协议模板.doc
3.企业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5.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pdf
6.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pt
附件 1-1
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20 年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人工智能和产业发展融合、加强
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
理的结合”的讲话精神,根据《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
方案》,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拟计划组织“人工智能应用场
景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现发布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实施周期 3 年,支持强度不超过 500 万元/项。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项目原则上仅支持 1 项,技术路线
明显不同而又在评审中排前两位时,经专家论证可都纳入并
行支持;评审专家经评议认为项目申报质量都未达指南研发
内容和指标要求时,可都不给予支持。项目申报须涵盖该任
务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企业牵头申报的项
目,总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所获得的市财政补助资金。
本专项须由应用场景方和人工智能技术企业进行联合
申报。
支持方向一:新一代智慧无人机电力巡检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新一代面向电力线路智能巡检的应用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基于三维路径规划的无人机杆塔巡检高精度自动
驾驶技术。基于高精度三维点云与电力杆塔数据库,实现无
人机电力杆塔设备巡检三维航线自动规划;基于高精度定位
无人机系统、智能巡检 APP 软件和三维航线规划成果,实现
面向电力杆塔设备的无人机巡检自动驾驶。
(2)基于微型机载激光雷达的实时导线追踪与树障分
析技术。结合微型机载激光雷达系统与无人机自动驾驶系
统,实现输电导线实时追踪自主巡检,并基于电力缺陷隐患
等级标准库,实现实时树障隐患分析与预警。
(3)巡检目标无人机前端实时识别设备与缺陷隐患分
析技术。突破高分辨率无人机遥感影像终端自动识别处理技
术,基于无人机输电线路巡检样本库,研发无人机前端实时
目标识别及缺陷分析算法,实时识别缺陷率不低于 95%,研
制机载 AI 终端软硬件系统,实现智能化场景感知与识别。
(4)5G 通讯框架下的无人机远程控制技术及智能化机
巢系统。在 5G 通讯环境下,研发集自动起降、智能电池管
理、远程通讯、实时传输于一体的无人机巢软硬件系统,突
破无人值守环境下,电力巡检无人机自动驾驶及远程智能控
制技术,实现输电线路无人机远距离自主巡检。
(5)全空间系统框架下的多源信息深度处理与可视化
分析技术。突破可见光、激光雷达、高光谱等多传感器、多
尺度海量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处理、无缝融合与高
效建模技术,在全空间信息系统框架下,构建面向电力巡检应用的输电线路缺陷隐患模型库及智能分析系统,实现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处理与可视化分析。
支持方向二:智慧轨道交通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智能化运维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列车运行健康状态评估及故障诊断:建立基于列
车全生命周期健康模型的运行健康度评估,建立各项监测数
据的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健康状态的多因素综合评估。
(2)智慧车站:以多维动态模型封装技术为基础,结
合 VR/AR、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系统级数字孪生应用平台,提供全生命周期数字孪生解决方案,包括设计辅助及仿真验证、效率分析及故障检测、应急预案模拟演练、智能运维等。通过虚实融合构建 2 条以上运营线路的虚实车站,提高设备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轨道交通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大型城市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在站点融合、资源共享、列车直通运行、安检互信、票制协同,建立可迭代、开放的、多专业协同演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完成日常的运输方案及设备维修调度、数据分析及管理,实现轨道交通生产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实现跨专业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数据集成共享、技术组件共享。
支持方向三:智慧疾病诊断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高发常见疾病(含心理健康疾病)智能诊断应用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建设重大疾病数据库。重点解决医院内数据完整
性不足问题,建立包括诊断、医嘱、检查、检验、病历文书、
手术记录、病案首页、影像数据、随访记录、病程记录、护
理记录、费用等院内完整数据,且数据须保持及时更新,原
始数据经过解析、清洗、信息抽取、结构化等后精确度不应
低于 99%;或重点解决医院外数据欠缺问题,研发医院外诊
断应用数字化设备,实现院外设备采集病人数据。
(2)开发智慧诊断系统,实现疾病风险预测与辅助诊
断。心理健康疾病类项目应完成心理健康疾病智能评估设备
研发,实现基于情感计算与自然语言理解的智能机器问诊、
以及基于虚拟现实与穿戴传感技术的生理数据智能评估。
(3)重点支持在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外部验证推广,经
伦理委员会同意并投入实际应用,鼓励在医疗条件薄弱的医
疗单位场景(如社区医院、农村卫生所等)推广应用,或在
社会公共空间场景(如社区街道等)推广应用。
(三)支持项目数。
支持立项数不超过 2 项。
支持方向四:智慧金融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基于人脸识别的智慧银行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
(二)考核指标。
(1)智慧体验:全息虚拟交互迎宾、生物识别语音交
互机器人、生物识别终端体验/互动设备、人脸识别支付体验
设备、VR/AR 金融服务体验设备。
(2)智慧办理:多模态生物特征识别客户身份确认(包
括柜台业务和自主设备业务)、网点业务票据智能识别办理、
远程视频人机协调业务咨询办理、智能化自助业务办理、智
能投顾/理财业务智能化办理。
(3)智慧营销:VIP 精准识别推送/门禁控制、厅堂营
销智能管理、客户经理智能营销管理。
(4)智慧运营:网点布局优化、业务量预测、风险预
警、智能设备边缘管理(ATM、自主设备、监控设备、边缘
服务器等)、网点智慧安全管控(重点人员识别、异常行为
识别)、网点内控(基于生物特征的内部人员管理)、智慧
会议、网点一站式数据化管理平台。
基于生物识别、大数据、深度学习等技术,整合银行相
关的各种渠道,全面贯穿银行网点“前台、中台、后台”业务,
实现全面的智慧办理、智慧运营、智慧营销、智慧体验。支
持 1:1 人脸识别验证,准确率不低于 99.9%;支持 1:N 人脸识别,其中 N 不小于 2 万,平均时间不超过 0.2 秒,识别结果推送到终端平均时间不超过 1 秒,网点峰值带宽占用不超
过 100kbps,抓拍准确率≥99.9%;支持人脸活体检测,检测时间<0.1 秒;支持前端识别,支持唇语、红外活体检测技术。示范覆盖金融网点不少于 2 个。
支持方向五:智慧养老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建设智慧养老应用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基于超高清视频的人类体态识别、面部神态识别
技术开发及应用。研发基于超高清视频的体态、神态等身心
精神状态评估系统,结合智能手环、人体移动传感器、热量
检测传感器等智能感应器,建设一级干预、一级预警、一级
协助,实时追踪老人生活状况的多维度智慧系统,实现老人
危险动作 AI 迅速反应,非紧急动作护工和机器人协同护理,
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 24 小时安全自
动值守。
(2)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医、护、养结合服务能力。
通过人工智能图像及声音一体化技术,为医、护、养各类人
力资源动态调配提供决策;提高营养师、护士、驻院医生等
高级专业人士服务效率,有效降低一般养护人员人员配比。
(3)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区域级大数据系统,基于应急
救助、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专业照护、膳食餐饮和社区文
化等智慧养老数据,建设用户健康大数据系统,为老人疾病
预防、营养调控、锻炼指导等提供专业指导方案;
(4)覆盖养老人群不少于 1000 人。发挥示范性样板作
用,助力在我市乃至全国的推广。
支持方向六:智慧教育应用示范
(一)研究内容。
在广州学校(包括高校和中小学校)建设基于人工智能
技术应用的教育示范点,覆盖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考、评、
管”等教育场景,并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推动人工智能
课程教学普及。
(二)考核指标。
(1)以人工智能技术及能力平台为支撑,研发集“教、
学、考、评、管”于一体的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学习
资源提供、学习维度数据分析、平台学习动态互动、训练任
务形成、训练数据展示等,在高校、中小学中推广应用,应
用案例不少于 3 个。
(2)建设人工智能教学实验室。硬件方面:具备满足
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设备等领域方向体系课程教学支撑
的硬件,能提供实验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分配及超融合虚拟
化支持;通过传感器组件、语音识别组件、摄像头组件等模
块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在课程内容基础上的创新。软件平
台方面:具备 AI 深度学习、大数据虚拟实验系统平台、人
工智能核心技术能力萃取及深度整合的科研平台、AI 双创资
源平台等设备平台。
(3)建设可复用的引导式教学实验资源,构建人工智
能、大数据、智能设备实践教学支撑。其中 a)人工智能实
验资源应包括 Python、机器学习、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框架、
网络爬虫、深度学习与神经网络、图像识别与机器视觉、智
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相关实验项目案例不少于 100 个,
语料数据不少于 100 个小时;b)大数据实验资源应包括大
数据存储与处理基础、大数据内存计算、大数据实时计算技
术、数据收集与预处理、数据挖掘与应用等行业大数据实验
案例不少于 150 个,并提供至少包含交通、金融、教育、医
疗、汽车、消费服务、旅游等行业特色脱敏数据集;c)智能
设备实验资源应包括智能设备接口技术、无线传感网络、传
感与检测等实验项目案例不少于 30 套。
(4)实验课程资源按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项目实训
课程建立,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发挥示范性样板
作用,助力在我市乃至全国的推广。单间实验室面积不得小
于 100m2,可满足不少于 50 名学生同时实验,培养包括满足行业发展的软件开发、数据挖掘分析、数据标注、工程实施
等多层次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