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4号),为促进广州市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组织开展2019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题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的申报单位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征集书模板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按时提交合作银行征集书、附件证明材料等申请资料。经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在广州地区设有分行,并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支行或专门机构,申报主体为广州市分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机构;
(二)对广州地区科技信贷实施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
(三)对广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优化业务流程,具有科技信贷专门产品和创新机制。
三、申报程序
(一)首次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照要求完成申报注册,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并完善单位信息。已注册帐号的单位,用原帐号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生成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
(三)项目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专项,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四)书面申报书及资料(以指南要求为准)按要求送交受理点;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会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符合条件的择优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27 日17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 17时。书面申报纸质材料送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17时。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
(三)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
(五)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统一由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处置;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联系方式及与受理地点
(一)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
(二)业务咨询。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会金融处:李子亮,吴微
(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附件:1.2019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申报指南.pdf
2.广州市科技计划征集书.doc
2019 年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
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 号)、《广
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广
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
(穗科规字〔2019〕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设立“科技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计划,进一步促进
科技和金融结合,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信贷支持
力度。
一、支持内容
本计划项目资金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
的贷款支持,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
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及条件。本计划申报主体为广州市分行或以上
级别的银行机构,申报形式为单独申报,申报条件如下:
1.在广州地区设有分行,并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
的科技支行或专门机构;
2.对广州地区科技信贷实施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
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
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
3.对广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优化业务流程,具
有科技信贷专门产品和创新机制。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征集书》(按申报系统中的模板编写并打印加盖公章)(附件 2)
(二)申报单位的基础资料。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分行机构以及申报主体)、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申报主体)、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总行)的复印件(若未公布,提供 2017 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根据实际情况或有材料:科技支行的营业执照、专门的科技金融管理部门证明材料(组织架构或设立文件)、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要求市级或以上级别部门机构出具的文件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关于针对广州市地区科技信贷实施的工作方案(加盖公章),要求:针对广州地区的科技信贷工作方案的支持力度和可执行性编写,包括并不限于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等;所设立的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团队、科技支行,建
立相对独立的审贷流程;科技信贷工作方面的经验总结;总
行从战略、方向以及绩效考核方面的支持;预计 2019 年推
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额度(广州地区)以及
2019-2021 年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增长率
(广州地区);
(五)广州地区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产品相关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或制度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一)征集银行数量
征集合作银行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征集合作银行数
量不超过 20 家。
(二)以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贷
款期限不超过两年作为条件,风险损失补偿比例累计最高不
超过该笔不良贷款余额的 50%,且合作银行每年申请风险损
失补偿总额不得超过该银行当年已报送贷款项目实际放贷
额的 10%,其余贷款本金损失、贷款利息损失以及追偿所产
生的费用均由合作银行承担;
(三)年度风险损失补偿总金额超过 2 亿元规模的,经
市科技局审定后将风险损失补偿金额按所有合作银行贷款
项目损失总金额对应比例分配至各合作银行进行风险损失
补偿。
(四)风险损失补偿申请及审核。在判定已报送贷款项
目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等级为次级(包含)以上的,
依法对企业诉讼且判决生效,或仲裁机构裁定、调解等其他
合法裁定生效后,合作银行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受托管理
机构申请补偿,由受托管理机构形式审查,经主管部门核准、
公开后纳入年度预算。
五、项目实施期限
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实施期限为《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六、注意事项
(一)为更好衔接政策实施,在《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
(二)合作银行应加强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项目贷后管
合作银行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为不合格,即取消其合作资格。
广州市科技计划
征集书
银行名称:
计划类别:创新环境计划
专题名称:科技金融普惠补助
申报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
技术领域: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九年制
(注:若无2018年数据,请填写2017年数据并注释)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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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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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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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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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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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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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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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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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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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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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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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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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主营业务、规模、行业地位、内设部门(与科技信贷相关)等,15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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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前期在广州地区开展科技信贷工作的经验和基础、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团队人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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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行主要财务指标
总行指标名称 |
2018年数值 |
营业收入(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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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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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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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存贷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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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不良贷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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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州地区主要业务指标
广州地区主要业务指标名称 |
2018年数值 |
公司客户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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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本外币贷款新增金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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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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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新增金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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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小微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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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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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新增金额(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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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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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营业网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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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州地区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产品(可列三种)
产品名称 |
产品简介 |
2018年贷款余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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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州地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信贷产品(可列三种)
产品名称 |
产品简介 |
2018年贷款余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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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州地区科技支行等专门机构或专门的科技金融管理部门的设立及运营情况
广州地区科技支行等专门机构情况 |
数值 |
2018年已设立科技支行等专门机构数量总计(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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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新设科技支行等专门机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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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已有科技信贷专职人员数量总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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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新增科技信贷专职人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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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已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管理部门数量总计(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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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情况简介
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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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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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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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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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划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情况简介
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名称(拟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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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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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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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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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清单(需加盖公章)
序号 |
证明材料 |
是否必传 |
证明附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分行机构以及申报主体) |
是 |
申报人上 |
2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 |
是 |
申报人上传 |
3 |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总行)的复印件(若未公布,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 |
是 |
申报人上传 |
4 |
科技支行的营业执照 |
否 |
申报人上传 |
5 |
关于针对广州市地区科技信贷实施的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
是 |
申报人上传 |
6 |
专门的科技金融管理部门证明材料(组织架构或设立文件) |
否 |
申报人上 |
7 |
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要求市级或以上级别部门机构出具的文件或材料) |
是 |
申报人上 |
8 |
广州地区面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产品相关证明文件 |
是 |
申报人上传 |
9 |
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或制度证明材料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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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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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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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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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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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材料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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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单位意见
经核实,本表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关于对广州地区科技信贷实施的工作方案
要求:针对广州地区的科技信贷工作方案的支持力度和可执行性进行展开,包括并不限于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等;所设立的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团队、科技支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审贷流程;科技信贷工作方面的经验总结;总行从战略、方向以及绩效考核方面的支持;预计2019年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额度(广州地区)以及2019-2021年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客户本外币贷款增长率(广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