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推动全省工业互联网发展,我厅拟开展工业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工作,并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特定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产业对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结合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上云上平台”相关工作,组织工业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精准对接和推广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需求调研。系统梳理广东省特定行业产业集群分布情况及工业互联网应用落地情况,调研工业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形成研究报告。
(二)组织对接活动。根据调研情况,组织工业互联网走进特定产业集群精准对接活动,面向东莞模具、湛江小家电、汕头玩具等3个以上省内重点产业集群,结合我厅关于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等相关工作,组织不少于10场工业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精准对接和推广活动,负责制作活动宣传材料,平均每场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0人。
(三)开展宣传推广。定向推广10个左右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通过新媒体等渠道推送工作互联网走进产业集群等相关重点工作信息不少于20篇。
(四)做好跟踪总结。对企业对接合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总结通过工业互联网推动广东特定行业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建议。
三、报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熟悉国家及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相关规划、政策及发展情况,承担过国家或省级工业互联网、信息化或信息产业相关研究项目,拥有丰富行业资源的单位优先;
(三)对广东省特定行业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应用情况有研究基础,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政府部门委托的垂直行业相关内容研究项目的单位优先;
(四)具有开展同类项目或举办工业互联网领域对接活动或会议的经验;
(五)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工作方案:包括调研方案(含已有的工作基础、调研提纲等);工作进度安排(包括调研计划、活动安排、后续的跟踪服务安排等);工作团队情况(含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相关研究成果等),以及预期效果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等。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文档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