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附件下载:佛科函〔2018〕307号附-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财政资助类模板).doc
附件
2018年佛山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技报告、科技统计与创新监测服务提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机构承担佛山市创新管理工作能力,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组织实施,现就申报佛山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事宜说明如下:
一、专题方向及申报要求:
专题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综合服务。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组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有金融、证券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周期:1年
实施目标:有效对接深圳证券交易所路演平台,通过“现场路演+网上路演+手机APP”的方式举办路演活动,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参加路演,推动科技企业有效对接融资和资本市场,并为科技企业提供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服务创新的作用。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100万元。
专题二:科技报告、科技统计与创新监测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科技报告、科技统计、创新监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报告、科技统计、创新监测管理制度,建立科技报告、科技统计数据库,建立创新监测系统。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公益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组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有科技统计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周期:2年
实施目标:搭建佛山市科技创新监测平台,实现与省科技创新监测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对接的基础上,建立佛山市科技报告和科技统计数据库,建立健全科技报告管理制度和科技统计培训制度等相关工作体系。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不超过400万元。
专题三:港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佛山高新区港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面向港澳台地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科技服务、项目落地等双创服务。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组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有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的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周期:1年
实施目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赛事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协助港澳台参赛企业对接服务和资源。组织开展赛事宣传发动、初赛、复赛、决赛评审,赛事培训,创业辅导,同步开展命题挑战赛,让港澳台创新创业企业了解大陆创新政策、产业环境、科技服务配套等,助推项目落地佛山发展。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不超过250万元。
专题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科技服务类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及相关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我市的技术交易服务,强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组织技术交易对接活动及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建立和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注册的科技服务类企业、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单位,或者立项后三个月内在我市完成独立法人单位登记注册的市外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组团队要求:具有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经验,有成熟的运营的线上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系统,有线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的专业运营服务人才团队,无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为5年。
实施目标:
(一)建成符合我市产业实际需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1.线上平台要结合佛山产业实际,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的供求资源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开展信息发布、线上竞价拍卖、在线技术投融资、技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实现在线技术评估、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
2.线下服务要有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首年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并按业务发展需要逐年递增,项目完成时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
3.打造技术转移服务队伍。为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培育技术经纪服务人才。
(二)调研、对接和服务我市企事业单位首年不少于200家,实施期内逐年递增20%。
(三)首年实现技术交易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买卖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佛山注册的单位,以政府科技部门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额为准),实施期内逐年递增20%。
(四)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推介会、沙龙、培训和多层次、多渠道技术成果与产业对接会等各种活动,不少于10场/年。
资助方式与额度:
1.每个平台滚动资助750万元,首年资助350万元,第三年中期评估合格后资助250万元,验收合格后资助150万元。
2.若立项单位为市外新引进机构,市科技局可提供不超过200M2办公场地,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存续期内可免费使用。
3.在实施期内,平台完成当年技术交易目标任务的超额部分,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精神,可按照每个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资助。每个技术交易合同资助不超过20万元,每年资助平台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含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白色光面胶装。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0月23日17时前提交至市科技局,纸质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