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网络布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粤科社农字〔2017〕185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工作(专题编号020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常见、多发、地方特色重点疾病防治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意见》(粤府办〔2018〕20号),提出符合省情的本领域疾病防治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搭建专业化临床医学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我省临床研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探索并优化临床研究组织和管理架构,搭建协同创新网络,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临床评价研究以及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拟订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技术推广机制,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优化服务模式,指导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
二、建设领域
按照“结合基础优势,突出特色发展,兼顾区域平衡,合理优化布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建。
为了更好地对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2018年在以下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优先布局:泌尿系统疾病、地方病(地中海贫血)、急危重症、中医(皮肤)、儿童健康与疾病、感染性疾病(感染性肝炎、结核病)、眼部疾病、骨科与运动康复、免疫疾病。
为了推进常见、多发、地方特色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积极配合“登峰计划”的实施,2019年在以下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优先布局:心血管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地方特色、常见肿瘤:鼻咽癌、食道癌、肺癌、肠癌、肝癌等)、代谢性疾病(糖尿病)、肾病、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
三、建设条件
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 广东省境内注册的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粤东西北地区可为专业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法人单位),所申请疾病领域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格。
(二) 在建设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近5年(2013年以来)在建设领域主持过至少1项国家科技计划(行业专项)临床研究项目/课题;或牵头主持过至少2项省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
(三) 具备开展国际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四) 能够牵头建立覆盖全省,辐射带动华南地区,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20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新、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
(五) 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在申请领域建成一流水平的生物样本库和数据库,为高水平科技攻关打造坚实基础。
(六) 珠三角地区依托建设单位:5年内(2013年以来)在建设领域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至少1项临床研究方面的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或2001年以来在建设领域有1项改写或完善国内(或国际)指南的研究成果(仅限于多中心临床研究产生的指南)。
粤东西北地区依托建设单位:2013年以来,在建设领域获得至少1项临床研究方面的省级科技成果奖励,或2001年以来在建设领域有1项改写或完善国内指南的研究成果(仅限于多中心临床研究产生的指南)。
(七) 依托建设单位和地市科技、卫生计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能够为拟建设的中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拥有固定的临床研究专用场所、设施、人员以及专用建设经费等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四、申请要求
(一) 为更好地优化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布局,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请建设一个疾病领域,同一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有一个机构承担建设任务。
(二) 申请单位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各单位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经立项,将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展建设工作,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请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申请单位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材料报送
(一) 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地市科技、卫生计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推荐,或部属、省属医药院校管理部门推荐(以上部门出具推荐函),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填写申请书,并将《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见附件1)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传。胶装成册的书面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一式10份报送省科技厅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二)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10月8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7时,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7时。
(三) 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专家咨询论证等评审认定工作。
六、其他说明
(一) 经科技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直接认定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 经认定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优先推荐申请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三) 经认定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与相关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立临床医学研究和疾病防控协作关系。
(四) 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建设要求的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
附件
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建 设 方 案
建设领域:
负 责 人:
单位名称: (盖章)
主管部门: (盖章)
填报日期: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零一八年八月
填 写 说 明
一、建设方案由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建设方案中的申请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程填写,并与申请单位公章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提供证明,说明理由。
三、建设方案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建设方案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10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广东省科技厅。
六、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七、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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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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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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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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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中心负责人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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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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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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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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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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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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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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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建立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优势及基础(包括与申请领域相关的研究基础,取得的成效,平台建设和临床资源情况等,以附录形式提供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等情况)(限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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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本领域临床及转化研究的总体思路(限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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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建设方案和网络构架设想(中心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核心人员、网络构架、普及推广、成员分工等)(限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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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目标及重点任务(结合对本领域的战略分析,研究提出近期研究目标和远期设想,相关指标应明确可考核;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本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限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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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目录(包括申请单位获得课题奖励、论文、多中心临床研究样本资源库、核心团队情况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见附录1-6;申请单位的承诺书:对中心及网络建设提供人员、硬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说明及承诺,见附录7;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方科技、卫生计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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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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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录:填写要求:
(1)仅限填报本申请单位的情况。如果是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仅限填报牵头申请单位的情况,联合申请单位的附录材料可另附。
(2)若申请单位还有与封面填报名称不一致的其他名称,并在项目/课题、奖励、论文等申请内容中有涉及,请单独提出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3)仅限填报与建设领域相关的内容。
(4)相关附录所指的“临床研究”是指以人为研究对象,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病因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以医疗服务机构为主要研究基地,由多学科人员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活动。
附录1
2013年以来牵头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或省级项目情况
序号 |
立项年度 |
项目/课题编号 |
项目/课题类别 |
项目/课题名称 |
国拨/省拨经费(万元) |
负责人 |
项目/课题属性 (是否为临床研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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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仅限填写本单位牵头承担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课题,并提供有正式批复的证明、合同首页和合同主要研究内容复印件。既是项目牵头单位,又是项目下课题牵头单位的,只填写课题信息,并在“备注”里标明同时是项目牵头单位。
②“项目/课题编号”,指批复的立项编号。
③“项目/课题类别”,仅限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B代表“国家863计划”、C代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D代表“国家973计划”、E代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F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G代表“国家中医药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H代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子课题和其他类别课题不填写。
④“负责人”,仅限填写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姓名。
⑤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2
2013年以来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成果奖励、情况
序号 |
获奖年度 |
证书编号 |
成果名称 |
奖励类别 |
奖励等级 |
获奖单位总数 |
本单位获奖排序 |
获奖人员总数 |
本单位获奖人员及排序 |
成果属性 (是否临床研究)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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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成果名称”,一是填写科技部官方网站上的“奖励查询”项目中能查到的具体国家级奖励名称或获奖证书上的省级奖励名称,上报时未完成审批程序的奖励不应填写。二是填写改写或完善国际/国内指南的研究成果(仅限于多中心临床研究产生的指南)。
②“奖励类别”,国家级奖励仅限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B代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C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奖”、D代表“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级奖励填写字母代码“E”和具体奖项名称。
③“奖励等级”,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最高奖”、B代表“特等奖”、C代表“一等奖”、D代表“二等奖”、E代表“其他”。
④“本单位获奖排序”,要求注明获得成果的本单位排名次序。
⑤“本单位获奖人员及排序”,填写本单位所属研究人员姓名及相应排名次序(如存在多人,请依次列出)。
⑥请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⑦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3
2013年以来发表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情况
序号 |
论文题目 |
本单位作者 |
杂志名称(全称) |
年,卷(期):页 |
期刊影响因子 |
论文引用次数 |
论文属性 (是否临床研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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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论文题目”,只填写申请单位人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且以发表论文当时作者所在单位为准。
②“本单位作者”,仅限填写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期刊影响因子”,以“Web of Science科学引文数据库”的数据为准,要求填写申请时的最新期刊影响因子数据。
④“论文引用次数”,需要提供具有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相关检索证明报告的引用次数,并附检索证明报告。
⑤请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
⑥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4
2001年以来主持或参加多中心(或高质量单中心)临床医学研究情况
序号 |
起始年度 |
类型 |
中心数 |
全部参与单位名称 |
总病例数 |
本单位承担病例数 |
研究名称 |
登记注册网址 |
登记注册编号 |
本单位研究负责人 |
指南采纳情况 |
被采纳指南名称 |
备注 |
一、国际多中心临床医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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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多中心临床医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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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质量单中心临床医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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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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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仅限填写在业内公认网站上对临床试验进行登记注册的研究。
②“类型”,请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国际主持”、B代表“国内主持”、C代表“参加”。
③“指南采纳情况”,请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被国际疾病防治指南采纳”、B代表“被国内疾病防治指南采纳”、C代表“未被采纳”,如被采纳,请附页证明。
④“高质量单中心临床医学研究”,指研究成果被国际或国内疾病防治指南采纳的单中心研究。
⑤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5
目前已建立样本资源库情况
序号 |
病种 |
样本种类 |
建立起始年度 |
样本量(份) |
样本区域面积(m2) |
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无) |
管理人员姓名 |
相关SOP(有/无) |
本单位可使用的样本量(份) |
样本资源库是否建立在本申请单位之内(是/否)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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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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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样本种类”,需填写保存的样本为血浆、血清、血细胞、核酸、蛋白质、组织等何种样本。
②“相关SOP”,指有无相关样本资源库的“标准操作流程”,填写“有”或“无”,如填写“有”,则需附SOP文件。
③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6
本单位参与临床中心的核心团队情况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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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学术荣誉和学术任职 |
带领团队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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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在科室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专业 |
学历 |
人员类别 |
两院院士(是/否) |
中华医学会下属 专科分会任职类别 |
中华医学会下属 专科分会名称 |
获批团队类别 |
获批团队年度 |
获批团队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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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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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职称”,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正高”、B代表“副高”、C代表“中级”、D代表“其他”。
②“人员类别”,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申请医院全职职工,人事关系在医院内”、B代表“申请医院上级所属大学全职职工,人事关系在大学”、C 代表“申请医院客座、兼职、交流访问、临时聘用及其他人员”。
③“中华医学会下属专科分会任职类别”,请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专科分会委员会前任主任委员”、B代表“专科分会委员会现任主任委员”、C代表“专科分会委员会候任主任委员”、D代表“专科分会委员会现任副主任委员”、E代表“其他任职,包括专科分会委员会常委、青年委员会任职、专业学组任职等”、F代表“无任职”(如有多项任职,请依次填写任职类别字母代码和专科分会名称)。注意,在地方医学会等其他学会或协会的任职不填写。
④“获批团队类别”,填写字母代码,其中A代表“作为团队负责人带领的2009年以来的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B代表“作为学术带头人带领的2009年以来的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C代表“作为团队负责人带领的2009年以来的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D代表“作为团队负责人带领的2009年以来的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本土创新科研团队”、E代表“无以上四项团队”(如获批多项团队,请依次填写团队类别字母代码和团队年度、名称)。
⑤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加以说明。本附录可自行增加行数填写。
附录7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申请书和建设方案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属实,本单位能够为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单位法人: (签 章)
申请单位: (签 章)
附录8
推 荐 函
本单位同意推荐 单位申请建设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并为获得批准、成功组建的广东省(具体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和政策支持。
单位: (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