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市):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主要包括工业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能效之星”产品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为: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重点征集各行业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储热和保温、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厂和园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风机。
二、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正式行文于7月20日前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