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工业绿色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根据《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穗工信〔2016〕17号)要求,现组织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2018年到期的企业(见附件)开展新一轮审核及验收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企业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注册和提交有关资料信息,在本年度内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请企业按《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要求编制材料,并于该平台提交申请验收。鼓励企业参考省、市有关要求自行开展审核工作,将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和创新、高端智能化、网络信息化等相结合,实现全面升级、绿色发展。
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会同市环保局分批组织技术专家对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重新授予"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逾期不递交审核验收申请的企业,其"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证书到期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