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申报项目投保时间和要求。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并符合指导目录2016年版及2017年版的项目,可申请2018年国家保费补贴资金。
符合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补贴,同类装备产品集中申报。
续保项目应保持连续投保,如不连续则按新投保审核。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二、做好申请材料的核实和汇总工作。请认真对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核实。
三、申报时间要求。请于4月1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及企业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一式8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纸质扫描版、可编辑格式的申报书、汇总表)报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40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8〕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