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科技部党组一号文件等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科发农〔2018〕30号)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18〕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进行申报。此次申报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避免重复建设,已建有园区的地级市(地区、州等)原则上不再新建;
(二)参加2017年第五批园区验收且有园区未通过验收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
(三)近三年每年参加监测评价的园区数未达该地区已通过验收园区数70%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
(四)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园区,园区覆盖地级市(地区、州等)数量未达一半的(见附件1)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4)一式20份(其中3份为原件)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视频答辩,按照总分对申报园区进行排名,择优认定,并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
附件1
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的省份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山西省
4.辽宁省
5.黑龙江省
6.上海市
7.浙江省
8.湖北省
9.广东省
10.广西壮族自治区
11.重庆市
12.四川省
13.云南省
14.西藏自治区
附件2
编号: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参考格式)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编制
年 月 日
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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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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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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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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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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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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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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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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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区 网 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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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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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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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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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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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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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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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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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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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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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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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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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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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园区的代表性与必要性(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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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园区产业特色与发展基础(限1500字以内) (包括:主导产业及发展现状;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产生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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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园区创新创业条件(限1000字以内) (包括:现有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状况;研发条件;投融资情况;研发、推广与科技特派员等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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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园区的管理与政策(限500字以内) (包括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出台的相关扶持发展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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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园区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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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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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编号: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参考格式)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一、编写内容
1. 提要
2. 概况(包括所在地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园区概况、优劣势分析等)
3. 园区建设的必要性
4. 总体思路与目标
5. 功能布局与建设定位
6. 主要建设任务与考核指标
7. 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8.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
9. 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10. 建设年度任务与进度安排
11. 有关附件(园区规划图、表格及文件等)
二、编写说明
1. 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
2. 编号由园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
附件4
编号: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一、编写内容
1. 总体概况
2. 重大意义
3. 基础条件
4. 目标定位
5. 重点任务
6. 保障措施
7. 实施步骤
二、编写说明
1. 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
2. 编号由园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