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鉴定已完成,经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研究,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鉴定结果申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果查看及申诉
企业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通过“事项审批类(含技术鉴定)-研发项目技术鉴定-鉴定结果查询”,查看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事项审批类(含技术鉴定)-鉴定结果申诉”新增申诉项目,选择需申诉项目并提交申诉说明。
二、申诉说明要求
本次申诉针对201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二批经专家鉴定不通过的项目。申诉材料要求如下:
(一)企业需具体阐述申诉要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创新点、项目开展的合理性,依据及理由等,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基于已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提出申诉,不能新增补充申报材料。
三、申诉流程说明
四、申诉受理时间
提请申诉的企业需在2月2日前,登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诉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评审结束后,市科技局将鉴定结果反馈给市税务部门,主管税务部门根据鉴定结果对相关企业作出处理。申诉评审两周后企业可登陆系统查询结果。
(二)申诉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再申报往后年度的技术鉴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