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推动企业实施自主核心技术的攻关,形成技术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18-2019年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全年接受申报,且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评审前将另外发布通知,通知评审范围、评审要求、提交截止以及各区审核时间等。
三、项目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参见《2018-2019年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申报指南》(见下面附件)。
四、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积极发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协助做好申报项目网上审核工作。
附件
2018-2019年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
(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申报指南
根据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推动企业实施自主核心技术的攻关,形成技术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我市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根据《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办法》(佛府办〔2013〕12号)和《佛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1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申报2018-2019年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形式
依据佛山市产业发展状况和企业技术需求,市科技局牵头组建企业自主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库相应的管理和实施工作。项目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市科技局每年定期组织项目评审,筛选一批优质项目进行立项支持。
二、支持对象
本项目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解决制约企业或行业发展的关键性、核心性、独特性的技术难题。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必须是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入库项目数量不限,但同一承担单位在研立项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三、支持领域
(一)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支持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智能交互系统研究开发;支持无人驾驶设备、服务机器人、医疗辅助诊断系统、智能家居产品等人工智能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支持智能装备核心关键技术及关键零部件的研究开发;支持智能制造技术研究开发,支持基于工业机器人集成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支持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应用;
(二)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支持基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的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支持新型网络技术、一体化融合网络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支持基于新波段、新光纤、新放大的高效传输技术,大规模无线通信技术及成套系统设备研究与开发;支持新型芯片和关键元器件的技术研发;支持行业专用软件与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支持移动互联应用共性关键与支撑技术的应用和服务开发。
(三)新材料:支持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和功能涂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支持高性能合金制备和处理技术,金属材料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支持功能陶瓷材料、薄型陶瓷制备、成型、烧结技术开发及应用。
(四)新能源: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品研究和开发利用;支持高性能LED外延材料、大功率芯片及器件、光学模组及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支持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究与开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部件,以及整车生产制造。
(五)生物医药:支持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中药标准化研究;支持新型医用诊断治疗康复设备、医用材料与诊断试剂及技术、生物技术服务与高端健康服务技术及产品;支持精准医疗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支持实验动物标准化研究和应用;支持食品加工新技术、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
(六)节能环保:支持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新技术研究和应用;支持节能减排、三废综合治理装备及成套技术开发;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垃圾废弃物监测和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四、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于项目立项并签定合同书后拨付首期40%经费,项目按合同约定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60%经费。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且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注册未满2年企业,有研发投入即可);
3.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效益指标;合作承担单位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4.优先军民融合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建有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各级各类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5.项目申请经费与承担单位新增自筹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1:2。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2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可适当延长至3年(以签订项目合同日期为准)。确因客观条件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且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评价,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2)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产品利税较项目实施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以网上申报为主,评审前需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录入、打印、装订成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3.上年度本单位经税务局确认受理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本单位近两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注册未满两年的企业,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5.项目申请经费与新增自筹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1:2,并提交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工作流程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新用户注册(详细操作流程参考业务申报演示→单位业务填报准备及步骤)。
(二)网上提交申请。佛山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佛山市科技局(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密码登陆→进入“科技项目类”界面点击“填写申报书”→点击“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领域)”。
(三)补充材料。根据项目评审前发布的通知,在网上系统补充相关材料,包括:财务、技术等佐证材料。
(四)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项目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材料”)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正式版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五)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七、申报时间
(一)项目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市科技局每年定期组织项目评审。
(二)项目评审前另外发布通知,通知评审范围、评审要求、提交截止以及各区审核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