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佛府办〔2013〕3号)、《佛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15号)文件精神,围绕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区域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佛山从传统制造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现就申报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培育;
(二)科技创新团队。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类别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下午17时,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推荐单位必须在2018年3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项目推荐到市科技局,逾期推荐不再受理申报申请,并于3月23日前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连同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纸质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业务一览】点击“科技项目类”→对应点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众创空间培育/科技创新团队”相应类别的“我要申报”栏(或登录后“业务办理”面板的“科技项目类”→"填写申报书"→“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众创空间培育/科技创新团队”相应类别)。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左上角“使用演示”和“快速入门”。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附件:1.2018年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培育申报指南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