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高明区经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本次受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包括:科技发展项目、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金项目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各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项目采用“高明区政企直通车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关于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可到系统登录界面查阅《系统业务流程》、《企事业单位管理员操作指南》、《企事业单位申报人操作指南》。项目申报须按以下程序完成:
1、注册。各申报单位登录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点击进入“高明区政企直通车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单位申报人”分配账号。
2、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所需申报材料(根据材料的不同可上传word文档、excel表格、pdf文件、jpg图片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经网上提交后,先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至镇(街)经促局管理员网上审核,最后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管理员进行网上受理。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经网上审核、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尽量双面印制、编目录)纸质材料正式版,签字、加盖公章(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确认)后,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7份报所在镇(街)经促局;镇(街)经促局加具意见后一式6份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请申报单位、镇(街)经促局一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件。(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7:00时;
2、镇(街)经促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7:00时;
3、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2017年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2:2017年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3:2017年高明区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金项目申报指南.zip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