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2015〕2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知〔2017〕52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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