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17〕2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现就《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管理办法》有修改意见的,请于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0日期间提出。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
专此。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