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团委、台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创新部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部门、金融部门、工商联、科协、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国家关于《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相关要求,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领航100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打造广东大型骨干企业人才后备梯队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需求,为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发展平台,团市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按照“分层分类、培优提升”的原则,全面遴选培育百名优秀青年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018年7月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合作单位
中山大学
(四)支持单位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分行、广州越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五)支持媒体
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广州青年报
(六)运作机构
各主办单位联合成立“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团市委,负责领航计划的监督与实施;委托民办非企单位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统筹执行具体工作,全面推进领航计划项目运行。
三、推进步骤
(一)项目筹备阶段(2017年5月上旬—2017年6月下旬)
制定《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整体方案》、《2017年领航计划教学与活动安排》,组织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讨论通过领航计划的合作单位、政策条款、服务项目。撰写并下发项目开展通知,广泛动员各区(县)团委、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做好人员的发动和举荐工作。同时在各主办单位官网、合作单位网站、两新团组织、相关媒体、各高校EMBA、领航计划微信平台上发布招募令,全面启动项目的人员申报工作。
(二)选拔评审阶段(2017年7月下旬—2017年8月下旬)
制定《2017年领航计划选拔评审工作方案》,由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评价标准和评审流程,协调主办单位领导、高校学者、金融行业专家、历届领航优秀青年企业家代表成立领航计划专项评审小组,筹备组织两次评审会,结合两次评审会评审结果和实地抽查的综合情况,确定最终入围的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百名企业家名单,并在主办单位官网和各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项目推进阶段(2017年8月—2018年7月)
8月举行新一届领航计划开班仪式,随后依托对每一个入围的领航企业家实施为期一年的个性化培养计划,全面提升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科技创新、政策运用的综合能力。
四、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具有勇于创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才能,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地在广州或港澳台的民营企业;
2. 优先考虑我市十三五规划中确定培育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3.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创意产业、前沿产业等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可适当放宽门槛至3000万元以上;
4. 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负面新闻,最近两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5. 产品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研发能力强;
6. 企业行业代表性强,主业优势明显,有一定的产业规模、集聚度高、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发展动力强劲;
7. 企业管理团队稳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有优秀的商业模式;
(六)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七)申报人或其所在企业的项目在国家、省、市创新创业项目大赛中获奖,将优先考虑。
五、选拔程序
(一)通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媒体参与等方式,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权威性和广泛性;
(二)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制定招募公告,下发各级团组织,同步通过各主办单位官网、合作单位网站、支持单位网站、支持媒体、各高校EMBA、领航计划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全面启动领航计划招募选拔工作;
(三)申报人登陆青年视窗网站或领航计划网站,点击2017年领航计划报名链接或加入领航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由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信息核实;
(五)组织候选人参加由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初审环节(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委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题判卷,面试委托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分);
(六)组织候选人参加由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复审环节(采取群面的形式,委托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分);
(七)最终根据候选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群面成绩30%),确定2017年百名领航计划企业家人选,在主办单位官方宣传平台和各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入选企业家可以接受由主办单位与中山大学合作举办的“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专题研修班”为期一年的培训;(中山大学)
(二)由主办单位牵头组织专家学者成立企业发展咨询小组,为领航计划学员企业在企业发展和战略规划方面提供一对一跟踪调研服务;(中山大学)
(三)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申请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申报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支持符合新业态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申报广州市扶持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加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申报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相关政策;(市科技创新委)
(七)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支持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科技创新委)
(八)支持有科研实力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申报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创新委)
(九)鼓励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学员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市科技创新委)
(十)鼓励领航科技型企业加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科技创新委)
(十一)组建广州百名专家律师“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进行“一对一”结对法律帮扶,为领航计划学员提供公司法律、金融证券、劳资纠纷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
(十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计划优秀学员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的股份公司按规定给予补助;(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
(十三)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市商务委)
(十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穗金融机构享受相关的政策扶持奖励;(市金融局)
(十五)鼓励领航企业中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参与“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评定,对经评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市金融局)
(十六)由合作银行为领航计划中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及服务,包括建立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提供无担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定制专项理财、配发高端信用卡、提供家族企业管理增值服务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十七)由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促进中心为领航企业精准化推送各类政策信息,并提供一揽子政务服务方案;(团市委)
(十八)符合年龄要求的领航计划学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优先推荐加入省、市青联、青企协等青年组织。(团市委)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成立由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推进的总体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由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促进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推进;各区团委成立领航计划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发动、资格协查,并对入围的本地民营企业发展予以跟踪支持。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全面整合政府政策资源,加强与各主办单位的沟通协作,为领航企业在专项申报、行政审批、政策法规、人才支持等方面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为领航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基础;充分整合合作单位高校资源与金融资源,为领航企业家提供系统前沿的企业运营与管理课程、为企业量身定制包括融资贷款、股权优化、重组并购、挂牌上市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领航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行业协会及券商、税务、律师、审计、评估等社会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落实宣传,扩大影响
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商业机构、各大主流媒体等,建立领航计划品牌管理小组,负责领航计划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和亮点打造;充分发挥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对领航计划全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进一步完善领航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领航计划的品牌影响力,提升领航企业的知名度,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广泛调研,认真总结
在领航计划成员单位、入围企业家及其所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调研,听取和收集各方意见反馈,分析整理参与领航计划后对学员企业运营的助力情况,做好领航计划全年工作总结,推动领航计划品牌长足发展。
附件:1.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招募选拔程序
3.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申报表
4.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企业基本情况表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司法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
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 柳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书记
副组长:孙 柱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邝伟斐 中共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周青峰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宇君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
詹德村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
谭祥平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建龙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强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何华权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方 鸣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巡视员
何志勤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王 帆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漆小萍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广州市委,负责领航计划的监督实施。
主 任:陈建霖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林涛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青工青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成 员:曾宝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
黄星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欧阳滨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金融处处长
沈 敏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
罗 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处长
涂湘云 广州市穗台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主任
王先锋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副处长
罗永忠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处处长
黄卫民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人事部副部长
戴晓春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李孔岳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DP教育中心主任
附件2
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招募选拔程序
(2017年7月-8月21日)
一、人选推报
(一)报名步骤
1.登陆青年视窗网站或领航计划网站,点击2017年领航计划报名链接或加入领航进行报名;
2.从网站下载表格《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申报表》及《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企业基本情况表》,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3.按照要求在网站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4.按照要求上传企业及个人蓝底小一寸半身证照的相关扫描材料;
5.按照要求上传企业或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或其他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可选);
6.核对表格信息及上传资料后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7.打印《申报表》及《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加推荐(单位)人意见及盖章;
8.将《申报表》及《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申报人(企业家)小一寸证件照2张及所有上传资料纸质版于8月21日前统一报送至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收件人:黎昭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4号龙口科技大厦首层,电话:020-85264061)。
(二)注意事项
1.所填报材料要保证客观真实,如发现有虚报情况的,由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其申报资格。
2.以上所需材料缺一不可,不按要求填写或报送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具有勇于创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经营管理才能,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地在广州或港澳台的民营企业;
2. 优先考虑我市十三五规划中确定培育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3.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创意产业、前沿产业等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可适当放宽门槛至3000万元以上;
4. 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负面新闻,最近两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5. 产品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研发能力强;
6. 企业行业代表性强,主业优势明显,有一定的产业规模、集聚度高、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发展动力强劲;
7. 企业管理团队稳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有优秀的商业模式;
(六)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七)申报人或其所在企业的项目在国家、省、市创新创业项目大赛中获奖,将优先考虑。
(八)最终入围企业家每人需缴纳35,800元的全年综合服务费(包含全年度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课程培训费、省内外培训学习与考察交流费用等),由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促进中心收取。(收到主办方入围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
三、评审环节
(一)评审形式
2017年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评审环节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初审以“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考量候选人企业经营方面的综合能力水平;复审采用群面的形式,意在综合考量候选人的领导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对市场与行业的思考能力。
(二)评委组成
建立由政府领导、高校教授、金融专家、企业家精代表组成的领航计划专家评审智库,在领航计划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流程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和事迹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编号,排版印刷领航计划申报企业名录并送至各专家评委处;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候选人进行初审、复审,各专家评委根据候选人笔试、面试、群面等方面表现进行评分;
3.评审当日无法到达现场的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处理;
4.待初审和复审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回收评委意见,统计得分,综合笔试、面试、群面的分数情况(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群面成绩30%),确定最终入围2017年领航计划的百人名单。
(四)初审
1.笔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候选人进行企业管理素质能力笔试(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出具笔试试题并判卷);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候选人分为若干组,每组20人;
(2)面试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各分考场同时进行,由每个评审小组对应一组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可以通过PPT等辅助工具向评委简述企业概况、主营业务、核心产品、商业模式、发展规划、融资计划等内容,介绍时长为5分钟;
(3)学员简述完毕后,评委就学员介绍的相关企业情况及学员自身情况进行提问,问答时长为3分钟;
(4)评委根据学员的简述和作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面试结束后,由各评审小组组长回收本组评委评分表并汇总至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计分。
(五)复审
1.复审采用群面形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候选人分为若干组,每组15-20人;
2. 群面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各分考场同时进行,由每个评审小组对应一组候选人进行评审;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酝酿提交若干个开放性讨论话题,每组商榷委托一名候选人抽取本组讨论话题;
4.各组候选人围绕话题展开自由讨论,讨论过程中,评委不参与提问、讨论或回答候选人问题;
5. 自由讨论结束后,各候选人以自愿为原则分别就话题向评委作观点陈述,每人陈述时长约2分钟;
6. 观点陈述环节后,评委就所讨论话题进行提问,候选人可举手作答;
7.各小组民主推举出一名代表,对小组讨论结果进行综合陈述,时长约5分钟;
8.评委根据各学员群面环节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结束后,由各评审小组组长回收本组评委评分表并汇总至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计分。
(六)候选人公示
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领航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笔试、面试、群面的分数情况(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群面成绩30%),确定最终入围2017年领航计划的百人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在主办单位网站和各大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料重审核企业实地核查,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反复核查确有问题的候选人,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2017年百名领航计划企业家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