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天河软件园管委会、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市服务贸易产业发展,加大对广州“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贸易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现就申报2017年广州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具有相关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从业背景,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开展研究、测试、信息服务、培训条件的场地;拥有开展公共服务的仪器和设备;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应拥有与平台建设和运营所相应的自有资金;
(四)公共平台项目应突出创新性和示范性,在各自领域实践中具有标杆性作用,可为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可持续发展支撑;
(五)项目建成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六)已获得过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支持对象
(一)服务贸易公共平台的领域涵盖运输服务、旅行、建设、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知识产权、其他服务(维修、维护和加工)等领域,重点参照商务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
(二)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的领域涵盖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重点参照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三、支持范围
公共平台资金主要支持平台已投入的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公共平台建设费用主要包括购置相关设备和软件系统、项目研发人员开发费用等;公共平台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网络租赁、系统维护、软硬件升级、市场开拓、宣传推广等费用。
(一)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指能推动行业发展、提高
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整体技术水平的公共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基于技术研发、质量保证、系统测试、演示、验证等公共服务;研究、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为推动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指收集分析与服务贸易和
服务外包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技术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交易平台、供求平台和交流平台。
(三) 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主要指利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
会资源,开展动漫、软件、供应链管理、外语应用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人才交流服务,为企业和专业人才提供交流平台;建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人才信息数据库,提供人才储备信息。
(四) 产业促进平台。主要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业展
示、交流和交易的地区性或国际性平台。该类平台为在我市举行,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举办,或冠名“广州”,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会议展览等促进活动。
四、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申报书(附件1);
(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书复印件;
(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
(五)公共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建设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运营方案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六)公共平台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应列明投资总额,自筹资金及主要来源、申报资金额);
(七)公共平台已采购的设备和软件清单、价格表(附件3);
(八)相关行业领域有审批许可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明;
(九)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建成项目。申请公共平台项目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二)申报单位只能择一平台项目申报。
(三)公共平台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有关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促进活动。
(四)申请的单位请于8月14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
附件:1、广州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广州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汇总表
4、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平台费用发票汇总表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