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48号)的要求,现开展我市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材料,报送至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24日前将推荐表连同项目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贴标签,一份)报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逾期不受理。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48号)
2.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申报表
3.2017年广东省“互联网+”试点项目推荐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互联网+”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