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实施细则》,为用好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发展,做好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以下简称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项目要求进行审核汇总(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须核对原件),于2017年7月17 日(星期一)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委(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报指南以及申报材料模板电子文档可通过市商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 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商贸流通领域)申报指南
2.2017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第五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4.广州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资金联系人方式(点击下载所有附件.zip)
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