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7〕74号,附件1)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通知》(粤财工〔2017〕80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3900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关资金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计算应用3200万元、“互联网+”应用项目300万元(附件2、3)。项目承担单位须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5,一式5份),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责任承诺书,于5月10日前送市工信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在承诺书盖章确认后,项目承担单位凭承诺书到所在区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将项目进度情况表(附件7)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再逐级报送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400万元(附件4)。项目承担单位须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6,一式5份),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的项目责任承诺书,于5月10日前送市工信委。市工信委、财政局将承诺书盖章确认后,项目承担单位凭承诺书到所在区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协助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做好项目推进与管理工作。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按照承诺书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7〕74号)
2.云计算应用项目计划表
3.“互联网+”应用项目计划表
4.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计划表
5.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云计算应用、“互联网+”应用)项目责任承诺书
6.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责任承诺书
7.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进度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5:2017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云计算应用、“互联网”+应用)项目责任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