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各动漫、游戏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15号)精神,根据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游戏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扶持类别和内容
(一)原创作品扶持。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本次扶持的动漫游戏产品是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播出、播映或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运营的漫画、动画、网络游戏产品。包括原创漫画、原创动画电视、原创动画电影、原创动漫剧(含舞台剧、人偶剧等)、游戏产品等。对下列产品类型,给予奖励如下:
1、原创漫画作品:在广州出版发行且年度累计印数2万册以上的单本漫画作品、年度累计印数10万册以上的连载漫画作品,发行量在20万份以上且漫画内容占期刊页数或占报纸版面达到60%以上的刊物,每个出版单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扶持。
2、原创动画电视: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黄金时段(17:00至21:00)播出,扶持金额按照动画片播出时长计算。其中,短篇动画作品(播出总时长500分钟以下)在央视或省级卫视播出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或10万元补贴;中篇动画作品(播出总时长500至1000分钟)在央视或省级卫视播出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或20万元补贴;长篇动画作品(1000分钟以上)在央视或省级卫视播出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40万元或30万元补贴。在中央电视台非黄金时段播出,按照最高不超过黄金时段播出补贴标准的一半予以补贴。同一动画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均有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3、原创新媒体动漫:对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年度点击量达到1亿次以上的的动漫作品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扶持。
4、原创动画电影:在全国院线放映,经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家广电总局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统计的票房收入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扶持;票房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扶持。
5、原创动漫舞台剧:本市动漫企业创作的或具有完整版权的,剧目演出时间达到45分钟以上,在市内公开影剧院进行公众演出2场以上或全国公开影剧院进行公众巡演40场以上,视其创作投入给予补贴。其中,每个剧目创作投入50万元以下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每个剧目创作投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
6、原创游戏产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国内原创动漫、影视、文学作品版权进行研发,已投入市场运营且年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网络游戏产品,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扶持。优先支持益智类、具有公益性、科普性的原创动漫游戏作品。
(二)产品和服务出口扶持。支持我市动漫游戏企业通过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式,对企业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给予补贴。经核定年度境外销售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动画、漫画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经核定年度境外销售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游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根据参与申报动漫游戏企业的年度境外销售总额高低择优给予补贴。
(三)品牌授权扶持。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开展品牌(版权)授权经营。对品牌(授权)经营企业与本市动漫企业合作、并且其年度品牌授权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对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奖励。
鼓励品牌(版权)授权经营企业和机构带动本市动漫企业大力开展品牌授权和版权授权。对品牌(授权)经营企业、机构作为第三方开展授权或代理中介合作,其年度品牌授权收入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择优对开展品牌(版权)授权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四)获奖奖励。对获得国际、国家级或省、市动漫画作品综合奖(含单项奖)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同一作品不重复给予奖励。
(五)参展办展扶持。
1、参展扶持:支持我市动漫游戏企业通过参加展会等方式,推广动漫游戏作品,洽谈交流合作,传播广州文化。对参加2016年度第九届中国国际漫画节动漫游戏展的市内动漫游戏企业和机构实际产生的展位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参加广州市外由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主办的动漫游戏专业节展的动漫游戏企业和机构实际产生的展位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参加国外(境外)主办的动漫游戏专业节展的动漫游戏企业和机构实际产生的展位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办展扶持:对经市文广新局报省文化厅备案的企业或机构举办的动漫游戏专业展,给予不超过其总场租费用10%的补贴。年度内多次办展的,补贴不超过两次。
(六)创作早期项目扶持。按照创新驱动战略和“双创”要求,扶持创作早期的原创项目,壮大我市动漫游戏市场主体。对于创作早期的原创漫画图书、多媒体动漫作品、报刊连载漫画作品、动漫影视剧游戏项目,经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答辩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创作早期原创漫画图书、多媒体动漫作品、报刊连载漫画作品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通过答辩评审的创作早期动漫影视剧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
(七)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扶持。
1、已完成平台建设:支持专项为广大动漫游戏企业提供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以增强产业内生动力。重点扶持动漫游戏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制作共享服务平台、咨询认证和统计平台、人才教育培训平台、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经专家评审,择优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未完成平台建设:对产业需求迫切的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经企业或机构申报、专家答辨评审、市文广新局认定,实施前期扶持,给予计划投资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扶持对象:主要是在本市注册并纳税一年以上(指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涉及动漫游戏产业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广东省、广州市属企业和机构向注册所在地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申报。申报的企业与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
本通知所称动漫游戏企业是指在广州登记注册从事漫画、动画或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运营服务的企业。其中,从事电视动画(含手机电视动画、网络电视动画)制作企业应持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网络游戏企业应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内容要求:需体现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传递正能量。项目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具体可考量的实质性材料。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不属于此次扶持范围。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
(三)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项目总投资:是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该项目已完成的资金投入来计算。
(五)项目申报数量:
1、已完成的项目扶持,企业或机构申请已完成的项目扶持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含原创作品扶持、产品和服务出口扶持、品牌授权扶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已完成平台扶持四类。
2、早期项目扶持,企业或机构申请早期项目扶持只能申报1个项目。早期项目含创作早期项目扶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未完成平台扶持两类。
3、其他项目扶持不受数量限制。其他项目含获奖奖励和参展办展扶持两类。
(六)专项资金用途:必须用于动漫游戏创作、制作、营销等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七)同一动漫游戏产品或项目一年内只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获得本办法的一次扶持。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
(八)市文广新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名单并予以资金扶持。评审结果将通过市文广新局官网进行公示。经专家集体审议,项目扶持金额可视当年度资金总额和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
(九)申报企业须统一填写《诚信承诺书》,凡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其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对于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核查
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和申报单位在我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xwgd.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游戏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游戏项目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附件(1-7))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附件1《xx单位动漫游戏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根据附件1申报类别顺序依次整理好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类别所需材料,根据《指南》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依次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将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
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核查(主要对该公司及其申报的项目是否存在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完后填写附件6《xx区动漫游戏申报项目核查情况汇总表》。根据附件6申报单位顺序依次整理好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各申报单位须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
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须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经区局通过核查的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我局,区局存档一份,其余两份由区局报送至市局,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必须一致,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将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报送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处的电子邮箱:whcyc@gz.gov.cn。
(三)专家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审核。我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区局核查情况,对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拟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五)公示。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市文广新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下拨。我局将资金安排计划报财务部门批准后,即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各动漫、游戏企业和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本次资金申报工作质量和效果。
专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