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七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按时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因文件内容较多,篇幅较大,《申报指南》全文自行下载。
二、项目申报实行逐级联合申报制度。各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申报材料后,将申报请示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局属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局报送申报材料。
三、请于2016年4月1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市农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务必按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文件请压缩为一个文件夹,统一按照“XX区-省第六/七批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命名。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局统一录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申报单位不得自行录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18号).pdf
2、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七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