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的要求,为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成效,现就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立项的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工作。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实施期满后按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材料,将验收材料送项目组织单位审查。项目组织单位须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并协助验收工作。
(二)通过项目组织单位审查后,报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审核,由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验收材料。
(三)市科技创新委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确定验收结论,并将确定的验收结论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按专家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材料,并将完善后的验收材料一份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三份)提交到市科技创新委。
三、验收方式
采取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
四、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必须是原件),封面需完成单位盖章,尾页需要组织单位填写意见和签字盖章,研制人员表必须本人签名。
(二)验收资料初稿一份。(注:以下材料加封面目录按顺序双面复印装订成一册。第一次提交一份初稿,审查合格后按验收专家人数提交3-5份)
1.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正稿复印件)。
2.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概况、项目组研究人员及其分工、项目研究内容及实施进度、项目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等表格形式)、项目的具体技术方案及解决的技术难点(包含实验过程和数据)、总体性能指标(可量化指标)、技术成熟程度(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技术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推广应用前景、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存在问题。
3. 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检测(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4. (1)项目经费决算表;(2)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3)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支出记账凭证和发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4)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5. 经济指标证明材料(如销售收入明细表、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复印件)。
6. 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和数据。
7. 建设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一览表、图片和数据。
8. 其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验收注意事项
(一)由承担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二)主要验收指标有量化技术指标的项目,必须提供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三)提供的知识产权文件必须与项目相关,且申请或授权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期内,只需提供申请通知或证书和摘要。
(四)论文、专著不需要提供全文,只需提供论文正文首页,论文应标注市科技项目和项目编号。
(五)项目验收工作须在项目合同执行期满6个月内完成。未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将影响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及再次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六)未尽事宜请参考《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六、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产学研结合处。
(二)材料受理点: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附件:1.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doc
2.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验收项目清单.xls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