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参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6年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335号)以及有关规章,我委制订了《广州市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附件:1.广州市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6年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