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6〕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科技创新券的使用,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穗科创〔2015〕15号)相关规定,现就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范围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市科技创新券适用类别包括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检测、认证、高性能计算共7个类别的科技创新服务,每个类别的详细服务内容说明见附表。
二、持券单位应认真核对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使用范围申请兑现,合规用券。
特此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