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农经[2016]1250号
有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 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为 做好试点工作,我们制定了《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做好试点项目筛选工作,于2016年5月25日前提出试 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 尹 磊 010-68502335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温 鹏 010-63202776
水利部农村水电局 周 双 010-6320294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