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请你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预先通知和组织企业申报,并于6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送我委(市场处、商贸处、电商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市场规划建设项目)申报指南.rar
2. 2016年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商业零售和餐饮服务方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rar
3. 2016年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商贸物流方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rar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