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 年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6〕12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认真做好 2016 年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电子信息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需按要求规范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主要指标表”,同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材料初审,并填写“企业数据汇总表”,将初审合格的企业材料连同数据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
三、材料请发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软件处,截止日期为 4 月27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