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科普基地认定是我市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推动全市科普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根据《广 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穗府〔2001〕10号),为吸引更多的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我委拟启动2016年度广州 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财务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规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和科普活动安排等条件,并已向公众开放。
(三)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六为本市“科技开放日”。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基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具有科普功能、非涉密的实验室、陈列室等场所、设施,在开放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四)认定申请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二、经费支持方式
对经认定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给予15万元的经费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 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3. 固定科普展览场地的证明材料;
4. 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科普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责任制、对外接待制度等);
5. 本年度组织开展的科普教育活动、对外开放、经费投入等科普工作方案及其上年度科普工作总结材料;
6. 上年度参观登记本等接待登记证明材料;
7. 媒体报道、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络等其他可以证明科普基地科普成效的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需附上目录。申报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对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申报程序说明
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系统的“找回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单位用户登录系统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
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或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给相应的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企业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能再退回修改)。
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单位。
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委指定受理点。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时。请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材料,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导致网络压力过大影响申报。
2.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技术支持电话:31177581(周一至周五 8:30-17:00)。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 向组织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2. 向市科创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六、认定程序
申报材料受理后,将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经专家评议提出认定意见后,由市科创委会同市科协下发认定文件。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