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6〕37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彰显广州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研发能力,增强公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全力推进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根 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委拟组织开展以“创新创业 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16年广州市优秀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作品。内容围绕科学普及、创新创业,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且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与科普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
4.微电影作品片长为8—15分钟,要求设置中文字幕,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
5.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200兆之间;
6.作品格式须为MP4格式,高清视频优先;
7.视频中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应为普通话或粤语;
8.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个人或单位,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凡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若发现抄袭,则一律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二、作品征集方式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协助落实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的宣传、征集工作,在本辖区内科研单位、院校及相关机构中广泛开展宣传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区和单位可组织本地区优秀科普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市活动。
各单位将作品统一收集后,按本通知投稿要求统一投递至广州科普网(递交时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
三、投稿方式及时限
(一)投稿方式。参选作品可通过寄送视频光盘3份(套),同时提交《优秀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评选表》(附件1)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8051391@qq.com,纸质版需签字后邮寄至广州科普网。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
(二)推荐日期。截至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17时止。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参选作品经初步筛选后,由专业人士(视频制作领域专家、科技专家、媒体专家等)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参选作品进行集中评审、逐个评分,得分由高至低遴选出优秀作品。
(二)主办单位对参选作品享有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主办单位择优选取科普微电影、微视频可用在包括制作VCR;在地铁、公交等公共媒介上展映展播;在广州科普网等网站进行公益性宣传等。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