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外〔2015〕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和原国防科工委(现国防科 工局)代表中国于2006年加入的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宪章和框架协定,于2008年和2009年签署的超高温气冷堆和钠冷快堆核能系统国际 研发合作的系统安排(System Arrangement),以及后续签署的项目安排(Project Arrangement),现征集“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GIF)”2016年度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目标
核能作为一种高效、安全、低碳的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1年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组织—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 GENERATION IV INTERNATIONAL FORUM,简称GIF),旨在按照国际公认的第四代核能系统牵引性指标开展先进核能系统的研发。GIF推荐了6种先进核能系统,包括钠冷快堆 (SFR)、超高温气冷堆(VHTR)、超临界水堆(SCWR)、气冷快堆(GFR)、铅冷快堆(LFR)和熔盐堆(MSR)。
2006年中 国正式加入GIF后,分别签署了超高温气冷堆、钠冷快堆和超临界水堆核能系统国际研发合作协议。中方通过参与各项目安排中工作包关键技术研发任务,与国际 核能领域顶尖科研团队和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研发、交流共享,带动和提升了我国在第四代核能领域的创新与研发能力。此次征集的项目建议旨在继续支持国内相关单 位参与GIF研发工作,在实现中方对外承诺的同时,继续提升国内先进核能系统的创新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推动我国在核能领域的持续创新发展。
二、2016年拟支持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
1.超高温气冷堆核能系统。
2.钠冷快堆核能系统。
(二)重点方向。
1.超高温气冷堆核能系统。
研究新型包覆颗粒技术并评价现有燃料元件的性能。
2.钠冷快堆核能系统。
开展大功率快堆技术方案选型与参数优化;开展安全设计与系统的分析与实验,开发并验证相关的安全分析程序和安全标准;研究选取高燃耗、耐高温、耐辐射以及含次锕系核素的先进燃料和先进结构材料。
三、项目建议的撰写与提交
(一)编写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团队应与合作外方已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并参加了GIF系统安排下项目安排的相关工作,服从国家对GIF国际合作的总体安排及协议要求,前期已支持过的项目本次暂不再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相关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能与国家相关科技项目相衔接。
3.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3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
4.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 主持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基本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凡此次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不得一题多报、项目打包或申请重复资助。
(二)项目经费及期限。
1.项目实行总额预算控制,2016年度征集的项目建议总支持经费不超过2400万元,其中超高温气冷堆系统项目数1个,项目经费不超过600万元;钠 冷快堆系统项目数1个,项目经费不超过1800万。项目经费按照预算分年度拨付。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研发、技术标准等学术研讨以及国际合作交 流等。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项目建议提交方法。
1.项目建议需通过上一级组织推荐部门提交。组织推荐部门指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部门主管司局。
2.请按照项目建议书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3.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统一填报。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30日。
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组织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4份)、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4份)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请不要现场报送。
科 技 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