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4年度市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已下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7月27日(星期一)前,将资料一式四份交我局。逾期不候。
附件
佛山市2014年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专题一: 市级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定额补助项目
一、项目范围
(一)截止2015年6月30日,凡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服务外包业务登记信息,且录入在岸执行数据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万元;录入离岸执行数据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万元。(注:本项目(一)和项目(四)资金不能同时申报)
(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对新录用大学生开展培训。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下同),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已对新录用人员进行服务外包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服务外包相关知识培训费用补助。在同一企业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免费业务培训补助。
(三)对新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每个认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在岸离岸业务。在岸业务:执行金额在10至5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2万元。执行金额在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执行金额在1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执行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企业补助15万元。
离岸业务:执行金额在10至5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执行金额在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执行金额在1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的,每家企业补助20万元。执行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企业补助30万元。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社会组织)参加业务宣传推广活动。对参加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文组织的国际、国内服务外包推介会(对接会)的企业,给予国内展每个展位6000元的补助和国外展每个展位25000元的补助,最多补助2个展位。
(六)对服务外包园区为园区内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百货零售、餐饮配套服务而引进的连锁经营便利店,给予园区每店5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登记和纳税关系均在佛山市辖区内的工商企业或机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做到财政资金专款专户专用。近年来无违法且无受过行政处罚。
(二)申报主体是从事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知识流程服务外包等相关的服务外包业务,并必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
三、项目期限
如无特殊说明,参加定额补助的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以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发生的业务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单位准备的材料:
《佛山市2014年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的材料:
1.《佛山市2014年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项目承担单位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2014年纳税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其中(一)、(四)和(六)项不必提供审计报告)。
3. 申请人才培训补助的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录用人才培训汇总表》(附件3)。按汇总表顺序提交新录用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以及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具备双方签名以及用人单位盖章)、企业为新录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参加培训情况证明。
4.申请国际资质认证补助的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情况表》(附件4),并提交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5.申请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在岸离岸业务补助的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在岸离岸业务情况表》(附件5),并提交结汇单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6.申请服务外包企业业务宣传推广补助的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宣传推广情况表》(附件6),并提交参会通知、支付的摊位费等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7.申请服务外包园区申请新开业连锁便利店租金补助的企业需填写《服务外包园区引进连锁便利店情况表》(附件7),并提交园区基本情况和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简介(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此项材料可省略)、园区与服务提供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经营管理合同及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专题二:市级服务外包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
一、项目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类:支持区域性、行业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公共宣传推广服务平台等)的系统开发、运营维护和设备购置升级改造、宣传推广、会展会议等项目。平台需为开放式,面向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具有服务区域或者行业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公益性。支持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每个平台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项目不可与股权投资扶持资金重复申报,股权投资资金申报工作待市政府审批后另行通知。
(二)市级人才培训基地类: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用于基地的教学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外聘)、培训设施的建设等。每个机构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登记和纳税关系均在佛山市辖区内的工商企业或机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做到财政资金专款专户专用。近年来无违法且无受过行政处罚。
(二)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具有服务区域或者行业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三、项目期限
参加竞争性分配的申报项目必须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单位准备的材料:
《佛山市2014年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的材料:
1.《佛山市2014年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需编写与项目内容对应的申报书(不少于3000字),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及经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发展的前景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并填写《佛山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费用明细表》(附件8),并按明细表顺序提交发票复印件。
3.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需提交人才培训基地概况(已获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称号的不需重复提交);教学资质、师资队伍情况,服务外包培训设施、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开发情况;近三年来培训人数,定制培训情况;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培训学员名单、培训专业和就业情况;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学员培训签到、考核等);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