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149号
各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请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各有关单位切实抓紧做好验收结题工作,各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应做好相关督促、配合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我委已整理出本批需抓紧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参照清单自觉清理所承担的项目,对于到期而尚未申请验收的项目,于7月31日前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验收申请。
二、如确因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经济等原因造成拖延或无法实施的,应尽快提交变更或终止申请,并与省科技厅的项目管理部门做好沟通衔接。
三、项目验收过程的联络、督办、信息汇总登记等工作,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助我委开展,请各单位全面配合。
专此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