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5〕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 市临床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打造一批临床医学研究转化高地,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 点建设工作。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及公示,现确定第二批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共1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就试点建设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第二批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时间为两年,建设时限为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
二、建设经费
第二批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每个试点建设项目新增经费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每个试点建设项目200万元,分两期拨付。
三、建设要求
请各试点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于6月30日前与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建设项目合同书,并按照《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管理办法》(穗科信字〔2014〕74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书内容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附件:1.第二批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名单.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