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和中介机构:
现将我省2015年到期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求
1、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网络常见问题解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2、原则要求申报企业自己编写材料,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复审和新认定的要求完全一致。
3、在公布的2015年合格事务所名单中选择和委托事务所做专项审计,并严格签订合同。(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高企认定专栏查询)。
4、请特别注意,2012年已经复审过的高企,今年按新认定申报。
5、请特别注意,经网上申报合格后,再交纸质材料,并尽量提前。
二、时间安排
1、参与高企认定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申报和审核
2015年1月4日-1月30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材料申报(已另发通知);2月1日-15日,材料形式审查,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2月15日-4月15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馈审核结果,科技厅官网公布参与2015年高企认定专项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组织全省各相关企业进行高企认定培训
3月16日-4月17日,组织成都片区、德绵广片区、川东北片区、川南片区、川西片区、攀西片区相关企业培训。为方便企业编写申报材料,省高企办编写了培训PPT供企业学习参考(在省科技厅网站高企认定专栏下载)。
3、2015年到期的高企复审(特别说明:2012年已通过复审的高企参加今年新认定)
4月20日-5月22日 受理网上复审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5月25日-7月2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4、2015年高企新认定(2015年只认定一批,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企参加今年新认定)
6月22日-7月24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7月27日-9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5、高企更名(2015年办理两批)
第一批:
4月20日-5月22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5月25日-7月20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6月22日-7月24日 受理网上申请,网上申报合格后,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受理纸质材料;
7月27日-9月30日 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请已在工商更名的高企及时办理高企更名,换发新证书。切勿复审和更名同时进行!
三、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要求
严 格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省政府政务中心两份。一份正本,专项审 计报告为原件;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简装,清晰可辨,尽 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四、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科技、财务、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五、交申报材料地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草市街2号
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电 话:(028)86953563
省高企办 电 话: (028)86676329 68107837
特此通知,网上公示,不另行文,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