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连发三文松绑楼市稳增长
备受关注的“央版”房地产松绑政策正式落地。3月30日,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分别下发房地产新政以稳定楼市增长,包括二套首付降为4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为30%;此外,个人出售2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至此,加上此前刚刚落地的国土部与住建部发布的新政,中央方面对楼市已连下三剂猛药。
3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其中,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此前的60%(部分地区为70%)调整为不低于40%。
上述通知同时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就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新政的同时,财政部、国税总局两部委也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表示自3月31日起调整二套房交易营业税政策,营业税征收划线从此前的5年调整为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但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北京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政策远远超过市场预期,特别是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到40%。预计各地方政府将出台更积极的松绑政策。
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 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对于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应减少住宅 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与此同时,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 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 产业投资。
点评:当 前我国经济面临着工业产能过剩、房地产产能过剩问题,二者互相影响、互相发酵,是经济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可以看出稳楼市是稳经济的必要之举。近期出台的 稳楼市的结构性金融、财政政策是避免房地产惯性下滑的针对性调控政策,具有双管齐下的特点: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通过放松信贷政策和财税政策来刺激需求,以稳 定住房消费,拉动内需;而住建部则从供给端入手,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以控制三四线城市住房土地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未来在政策的刺激下,我国房地产 市场有望逐步企稳,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较高,预计需较长时间走出低迷。
工信部规范光伏制造业 严控新上单纯扩大产能项目
3月,工信部修订并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规范条件》称,工信部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经商有关部门,工信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规范条件》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几大方面对光伏产业明确提出要求。
《规范条件》指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光伏制造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好、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在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方面,《规范条件》称,现有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小于65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2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还原电耗小于55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00千瓦时/千克。
《规范条件》明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光伏制造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少于5年。
点评:由于前期投资过大,造成光伏制造业产能过剩现象严重,行业景气度不高。此次发布的《规范条件》对于光伏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指标要求更为严格,有助于进一步约束光伏制造企业的无序扩张,并以市场行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有助于推动光伏制造业结构调整的深入。
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发布
工信部3月3日印发《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提出,着力解决制约原材料工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和军民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
化 解过剩产能方面,《要点》指出严禁以任何名义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鼓励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肥和轮胎等优强企 业开展兼并重组。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领域开展智能工厂、数字矿山、物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大力发展电子化学品、3D打印材料等新材料。
推 动战略新材料领域健康发展。《要点》指出要制定石墨烯等专项行动计划,探索解决新材料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重复和分散问题。组建碳纤维、石墨烯、稀土等新材料 产业联合创新中心,重点突破共性技术、专用装备、高端品种等制约。促进军民新材料在研究、开发等环节有机衔接,加快军民共用新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此外,《要点》强调6家稀土大集团要在2015年底前整合完成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重组。
点评:当前中国经济正在进入新常态,急需寻求新的发展动力。作为重要的上游行业,原材料工业的转型发展关系着制造业整体能否顺利走向高端。未来,原材料工业发展应坚持技术创新,立足国内市场需求,努力培育新材料,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
工信部:到2025年形成3-5家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
工信部3月20日就《钢铁产业调整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17年钢铁产能规模基本合理,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行业利润率及资产回报率回升到合理水平。对此,工信部就节能减排、市场准入和退出、产品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相关建议。
工信部提出,进一步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到2025年,前十家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比重不低于60%,形成3到5家全球范围内有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集团。此外,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一批具有先期介入、后续服务及推广应用功能的研发中心、实验室和产业联盟等创新平台。同时,到2025年,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能耗全面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固体废弃物实现100%利用。
工信部还将完善钢铁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对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积极改造升级,改造升级仍达不到的逐步退出,有序压减过剩产能。之前市场盛传武钢宝钢方面合并传闻,正好切合工信部20日的产业调整政策思想。
点评:《钢 铁产业调整政策》目前涉及到大方向较多,但是细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其中对于排放物的规定和兼并重组思想的提出,将是钢铁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产业整 合将继续深入进行。虽然此次发布的《钢铁产业调整政策》在细节方面提及有限,但也显示了国家层面对于钢铁行业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这对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电改方案首个配套文件发布
新电改方案还未正式公布,但首个配套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在3月 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这份文件要求各省在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和年度发电计划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京津冀、长三 角、珠三角以及清洁能源比重较小地区要明确接受外输电中清洁能源的比例并逐步提高,电网公司要优先安排清洁能源送出并明确送电比例。此外,通过利益补偿机 制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对未能全额上网的将督促相关方限期改正。
2006年1月1日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提出,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但实际执行并不到位。为此,《指导意见》从电力电量平衡、利益补偿机制、需求侧管理三方面提出25条 措施保障清洁能源发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 能源发电,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同时,要求电网公司充 分利用现有输电通道,增加电网调度灵活性,统筹考虑配套电源和清洁能源,优先安排清洁能源送出并明确送电比例。
为 了调动各方积极性,《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替代发电(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实现不同类型电源的利益调节,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调峰承担 方,鼓励清洁能源直接购买辅助服务。此外,有条件的电网,可以开展清洁能源优先调度试点,即以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上网电量为目标,联合优化调度,灵活安 排运行备用容量。
各地政府力推机器人计划 智能制造业发展前景广阔
在人力成本上升和智能制造的推动下,各地正在加速推动机器换人计划。广东佛山、东莞等城市,已经大量掀起机器换人计划。黑龙江省也在大力推进机器人及相关产业发展,预计2015年总产值将达150亿元。另外,浙江省的5000亿元机器换人项目,也在抓紧实施。机器人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产化替代和转型升级的倒逼下,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等细分领域,将获得千亿市场空间。
国际机器人协会3月23日发布最新行业调查报告称,2014年我国以54%的需求增速,成为工业机器人最大需求国。数据显示,我国去年共销售工业机器人5.6万台,其中本土供应商的销量为1.6万台,其他来自瑞士ABB集团、德国库卡公司等海外供应商。从全球来看,去年工业机器人年销售额约59亿美元,销量为22.5万台左右,比2013年增长27%。全球各地区销量都有所增长,其中亚洲销量几乎占到2/3。
在 全球机器人浪潮的倒逼下,我国各地方政府也在加速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广东省副省长徐少华表示,广东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强化政策支 撑。目前广东珠三角,特别是佛山、东莞这些城市,已经大量掀起机器换人计划,智能机器人已经运用到很多生产线中。机器人的大规模使用,在助推企业本身转型 的同时,也给智能制造业带来巨大市场需求。另外,将要出台的东北振兴计划,高端装备制造也将成重点扶持领域。今年年初,哈工大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政 府,联合成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形成了从核心零部件生产,到外围设备配套完整的机器人产业集群,2015年黑龙江机器人及相关产业产值预计将达150亿元。
此外,浙江提出的五年实施5000亿元机器换人项目,目前也在有序推进中,有助于解决用工难和人工成本上升问题。数据显示,浙江省工业机器人总量约占全国的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工人数下降9.1%,在智能制造领域,已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制造2025作为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规划,即将上报国务院。另外,工信部日前已相继出台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导意见、30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试点等方案,为总体规划出台进行铺垫。智能制造作为工业互联网的重要突破口,在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增加的推动下,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机器人产业作为其关键组成部分,正迎来渗透率加速上升契机。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拥有30万台机器人,机器人及系统产值约1000亿元,有望带动3000亿元零部件市场。
核电时隔26个月后实质性重启
3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确定中广核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两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获批准,这是继2012年12月核准田湾二期工程以来,时隔26个月后政府再次核准新的核电项目,也是4年来我国真正意义上新批的核电项目。在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建造许可证后,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福岛核事故之后,中国政府大幅提高了核电安全标准,一度暂停了新核电项目审批,直到2012年12月才核准田湾核电二期工程,此后再无新项目获批。2014年以来,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核电项目。但受制于福岛核事故和AP1000拖期等因素,红沿河、石岛湾等准备成熟的厂址迟迟不能批复。
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的业主公司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由中广核、中电投和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按照45:45:10的比例出资,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4台单机容量为111.9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机组。目前,1、2号机组已并网发电,3、4号机组处于建设期,预计2015年正式投运。而二期项目规划建设的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将使用我国自主核电技术品牌——ACPR1000,该技术已应用于阳江核电5、6号机组建设。
“此次红沿河率先获批,意味着我国核电实质性重启,未来将进入密集审批期。”方正证券分析报告预计,多个2014年已经准备成熟的项目也将陆续获得批准。其中,石岛湾国核示范工程和福清二期华龙一号示范工程有较大概率在年中左右获得国务院核准。此外,采用AP1000技术的三门二期以及海阳二期等核电项目也都已做好准备,这四个厂址预计将有4台核电机组的容量,乐观预计年内还将有一个采用AP1000技术的项目开工。因此,AP1000主泵能否保证在2015年8月发运,成为决定2015年核电机组审批数量的关键因素。
随着沿海核电项目的重新启动,核电建设将迎来新一轮高峰期。目前,中国运行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2万千瓦,在建的核电机组27台,装机容量2953万千瓦,在建机组数排位世界第一,占全球在建核电机组数的40%。按照国务院签发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至2020年中国核电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要完成此目标,中国预计2015至2020年每年将平均开工6台核电机组。预计未来10年,每年核电建设投资规模将达700亿元。
而在众多核电人士看来,这个速度还远远不够。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认为,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才能有效支撑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这一目标实现,建议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我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两湖一江’三个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