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文广新〔2015〕184号
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各动漫、游戏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 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须于4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动漫游戏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现我局按照《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和我市关于2015年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有关安排,组织开展2015年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动漫游戏类项目申报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重点支持内容
(一)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鼓励面向新媒体渠道的动漫游戏创作;提高动漫游戏产品的文化内涵,培育国产动漫游戏知名品牌。
(二)支持为广大动漫游戏企业提供展示、研发、培训、休闲消费等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三)支持为广大动漫游戏企业提供品牌(版权)授权交易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四)支持在我市投资设立动漫游戏企业并长期开展动漫游戏相关业务,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对我市动漫游戏初创企业的孵化进行扶持,培育壮大我市动漫游戏市场主体,繁荣我市动漫游戏产业。
(五)支持我市动漫游戏企业通过组团参展等方式,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本次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漫及游戏类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应有具体建设内容,并有可量化、可考核的建设目标。禁止无实质性建设内容的项目申报;禁止项目内容杂乱或项目内容无法 考量的项目申报;禁止通过变换项目名称,但项目建设内容与以前申报项目雷同或交叉等项目的申报。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市场效益、社会效益好,示范 效应显著,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政府财政投资项目不属于此次扶持范围。
(三)本次申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近一年内(截止2015年3月31日)在我市依法设立的动漫、游戏类企业。
(四)此次申报的项目,项目内容必须已完成(项目完成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其中,非初创企业申报 的项目内容必须是一个已完整完成的项目;针对初创企业的孵化扶持,要求该项目的孵化已完成(孵化完成是指该公司已具备一定的人力、物力等条件,申报的项目 已成功开展并已在稳步推进当中,则认定该孵化完成),初创企业可用孵化项目(从公司成立到2015年3月31日已完成的项目内容)申请本项扶持。
(五)文中所指项目总投资是以截止2015年3月31日对该项目已完成的资金投入来计算。
(六)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
(七)申报项目要列明已申领过的中央、省、市资金情况。已获得过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资助的项目或类似项目,不得再行申报本项扶持。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其他扶持资金的,也不得再行申报本项扶持。
(八)获得资金扶持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三、扶持方式
本专项采用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准备。申报单位在我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xwgd.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本通知电子版,并下载附件“动漫游戏类项目申请表”进行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4月1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请材料同时报送我局和所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其中,报送我局文化产业处两份,区局一份。
(三)核查和专家评审。各区局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主要对该公司及其申报的项目是否存在等情况进行核查,完成后填写项目核查情况汇总表于4月13日前报我局);同时,我局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审核。我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区局核查情况,对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拟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五)公示。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17至19日。
(六)呈批。我局将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报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由其按程序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规定下达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其他如资金组织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工作按照《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
(二)各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发动辖区内的各动漫、游戏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内有关企业的项目申报和核查工作。
(三)因时间十分紧张,请各区局及早做好项目核查工作的计划安排,认真、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保证在通知规定日期前按时汇总报送我局。
(四)本次项目申报我局未委托任何非政府部门开展项目征集或审查相关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即可。
(五)各单位提交纸质版正式申请材料后,还需提交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材料已备我局存档,供日后开展监督、审计等工作时查阅,因时间紧迫,电子报申报材料的报送方式将另行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