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我局对“基于扫频技术水处理方法及成套设备”等10个申请科技成果登记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详见附表),审查结果从即日起给予公示,公示期为6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异议。个人异议材料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异议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5号楼405室
联系电话:020-83124052 ;传真:020-83124053
邮政编码:510032
附件:2014年第15期申请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形式审查结果公示.pdf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