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软件企业认定 (Q1--Q10)
二、软件产品登记 (Q11--Q21)
三、软件企业年审 (Q22--Q28)
四、有关变更、换证(Q29--Q33)
一、软件企业认定 (Q1--Q10)
二、软件产品登记 (Q11--Q21)
三、软件企业年审 (Q22--Q28)
四、有关变更、换证(Q29--Q33)
一、软件企业认定
Q1(Question):软件企业认定标准的是什么?
A1(Answer):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如下: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Q2:申报软件企业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A2:办理软件企业认定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电子文档(通过"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软件"生成);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见附件四);
(6)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等其中一种或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证明材料;
(7)其他可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8)办理软件企业认定,至少要有一个已办理登记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与软件产品也可以同时申报。
A2:办理软件企业认定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电子文档(通过"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软件"生成);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见附件四);
(6)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等其中一种或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证明材料;
(7)其他可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8)办理软件企业认定,至少要有一个已办理登记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与软件产品也可以同时申报。
Q3:如果企业上一年没有收入,或者是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数据,能否申报软件企业?
A3:按《软 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报软件企业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收入的或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将视为 个案处理:要求提供本年度6个月以上的有销售收入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其余申报标准不变),申报材料上填本年度的数 据。材料受理后,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组给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软件企业认定。
A3:按《软 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报软件企业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对于上一年度没有销售收入的或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将视为 个案处理:要求提供本年度6个月以上的有销售收入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其余申报标准不变),申报材料上填本年度的数 据。材料受理后,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组给予评审,确定是否通过软件企业认定。
Q4:软件企业认定的工作流程:
A4: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填表--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受理、预收费,出具受理通知书--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到企业现场考察--报送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组进行评审--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公告、发证。
A4: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填表--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受理、预收费,出具受理通知书--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到企业现场考察--报送广东软件行业协会--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组进行评审--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公告、发证。
Q5:要申报软件企业材料准备须知:
A5:⑴申报软件企业首先要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可到网上(省信息产业厅网站http://www.gdiid.gd.gov.cn、双软认定网站http://www.chinasoftware.com.cn和广东软件之窗http://www.gdsia.org.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及附件;
⑵填表时要按照"填表须知"(见附件一)办理;
⑶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附件一式三份,电子数据(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说明: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地市保存、一份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保存备查;电子数据一份用于各级部门备案。
A5:⑴申报软件企业首先要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可到网上(省信息产业厅网站http://www.gdiid.gd.gov.cn、双软认定网站http://www.chinasoftware.com.cn和广东软件之窗http://www.gdsia.org.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及附件;
⑵填表时要按照"填表须知"(见附件一)办理;
⑶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附件一式三份,电子数据(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说明: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地市保存、一份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保存备查;电子数据一份用于各级部门备案。
Q6:如何企业是分公司或子公司,能否申报软件企业?
A6:企业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能申报软件企业;而企业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只要符合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可以申报软件企业。
A6:企业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能申报软件企业;而企业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只要符合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可以申报软件企业。
Q7:只从事软件出口加工服务的企业,如果无法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如何申报软件企业?
A7:对于只从事软件出口加工服务,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企业,要申报软件企业时,只要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以不用提供软件产品证书。
A7:对于只从事软件出口加工服务,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企业,要申报软件企业时,只要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以不用提供软件产品证书。
Q8:申报软件企业,经受理、登记机构和专家评审均不合格,如果想再申报软件企业资格,应如何办理?
A8:经评审,若该企业不具备软件企业资格,须次年才能重新提交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软件企业认定的程序,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A8:经评审,若该企业不具备软件企业资格,须次年才能重新提交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软件企业认定的程序,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Q9:非我国境内的新办企业,不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税务优惠,何为"新办企业?"
A9:"新办企业"是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生效之日,即2000年7月1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
A9:"新办企业"是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生效之日,即2000年7月1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
Q10:软件生产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以何为标准?
A10:软件生产企业的第一个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部门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结转后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A10:软件生产企业的第一个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部门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结转后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二、软件产品登记
Q11:软件产品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A11:软件产品登记条件如下:
(1)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Q11:软件产品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A11:软件产品登记条件如下:
(1)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产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Q12: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A12: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三);
(5)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A12: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三);
(5)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Q13: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流程:
A13: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填表--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受理、预收费,出具受理通知书--报送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核--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公告--发证。
A13: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填表--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受理、预收费,出具受理通知书--报送广东软件行业协会--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核--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公告--发证。
Q14:申报软件产品登记材料准备须知:
A14:申报软件产品登记首先要填表,具体如下:
申报企业到网上(省信息产业厅网站http://www.gdiid.gd.gov.cn、双软认定网站http://www.chinasoftware.com.cn/和广东软件之窗http://www.gdsia.org.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及附件;
填表(填表须知详见附件一)后,打印、盖章并将申报表及相应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地市受理机构(详见附件二)。
说明: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地市保存、一份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保存备查;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各级部门备案。
A14:申报软件产品登记首先要填表,具体如下:
申报企业到网上(省信息产业厅网站http://www.gdiid.gd.gov.cn、双软认定网站http://www.chinasoftware.com.cn/和广东软件之窗http://www.gdsia.org.cn)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及附件;
填表(填表须知详见附件一)后,打印、盖章并将申报表及相应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地市受理机构(详见附件二)。
说明: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地市保存、一份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保存备查;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各级部门备案。
Q15:软件产品登记中,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哪几种?
A15: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 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若无法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就必须填写自主知识产 权书(模板见附件五),以后有关的法律纠纷由企业自负,自主知识产权书不视为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A15: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报单位合法 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包括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若无法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就必须填写自主知识产 权书(模板见附件五),以后有关的法律纠纷由企业自负,自主知识产权书不视为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Q16:如果没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用其他材料代替?
A16:没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如果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能够提供国家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软件产品鉴定证书也可。其他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需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评审会商议再定。
A16:没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如果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能够提供国家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软件产品鉴定证书也可。其他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需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专家评审会商议再定。
Q17:软件产品登记中的软件产品中文名称有什么规定?
A17:根据信息产业部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软件产品中文名称必须规范,由三部分 组成:公司的标识(公司简称即可,可用中、英文)、产品内容和产品属性(能体现这是一个软件产品的标识,如:"软件"、"系统"、"平台"、"中间件"等 字样)。如范例:软协备案系统、金山词霸软件。
如产品名称还有简称的,请在简称前后加上中文的[ ],统一个格式例如:金山词霸软件 [简称:金山词霸]
A17:根据信息产业部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软件产品中文名称必须规范,由三部分 组成:公司的标识(公司简称即可,可用中、英文)、产品内容和产品属性(能体现这是一个软件产品的标识,如:"软件"、"系统"、"平台"、"中间件"等 字样)。如范例:软协备案系统、金山词霸软件。
如产品名称还有简称的,请在简称前后加上中文的[ ],统一个格式例如:金山词霸软件 [简称:金山词霸]
Q18:申报软件产品登记是不是一定要提供样品?
A18: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则该产品可以不需要提供样品。
A18:有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则该产品可以不需要提供样品。
Q19:软件产品登记时,若企业已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还没拿到证书,应如何办理?
A19:如果企业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正在受理但还没拿到证书时,可以凭广东省版权事务所开具的《软件登记证明书》申报软件产品登记。在正式获得该软件的著作权登记书后,凭著作权登记证书领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A19:如果企业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正在受理但还没拿到证书时,可以凭广东省版权事务所开具的《软件登记证明书》申报软件产品登记。在正式获得该软件的著作权登记书后,凭著作权登记证书领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Q20:一个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企业能否为多个?
A20: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企业只能为一个。即使该产品属于多个企业共同开发或共同具有软件所有权,其申报企业也只能选择一个企业进行登记。
A20:软件产品登记的申报企业只能为一个。即使该产品属于多个企业共同开发或共同具有软件所有权,其申报企业也只能选择一个企业进行登记。
Q21:若软件产品属多个企业共同所有,其中一个企业要进行该软件产品登记时,需出具什么证明:
A21:须由与申报公司同时拥有软件产品所有权的其它企业出具同意书,同意书上必须注明以下两点:1、本公司放弃对软件产品:(产品名称)的登记权利;2、本公司同意由(申请登记企业名)对该产品进行登记。 加盖企业公章才能生效。
A21:须由与申报公司同时拥有软件产品所有权的其它企业出具同意书,同意书上必须注明以下两点:1、本公司放弃对软件产品:(产品名称)的登记权利;2、本公司同意由(申请登记企业名)对该产品进行登记。 加盖企业公章才能生效。
三、软件企业年审
Q22:软件企业年审要在什么时候申报?向什么地方申报?
A22:软件企业年审申报受理在每年的1月到3月份,申报地点见附件二。
注明:企业地址及电话的变更要及时向受理、登记机构备案更新,如由于通讯不畅无法及时通知参加年审或相关活动,其后果由企业自负。
Q22:软件企业年审要在什么时候申报?向什么地方申报?
A22:软件企业年审申报受理在每年的1月到3月份,申报地点见附件二。
注明:企业地址及电话的变更要及时向受理、登记机构备案更新,如由于通讯不畅无法及时通知参加年审或相关活动,其后果由企业自负。
Q23:若没通过当年年审,会有什么后果?
A23:当年新认定或通过当年年审的企业才能享受当年的软件企业优惠政策,未通过年审的企业其软件企业资格将自动失效。
A23:当年新认定或通过当年年审的企业才能享受当年的软件企业优惠政策,未通过年审的企业其软件企业资格将自动失效。
Q24:软件企业失效后,如果想再拥有软件企业资格,应如何办理?
A24:软件企业资格失效后,须次年才能重新提交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软件企业认定的程序,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A24:软件企业资格失效后,须次年才能重新提交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软件企业认定的程序,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Q25:软件企业年审要提交什么材料?
A25:软件企业年审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副本;
(3)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税收缴款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4)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等复印件。
A25:软件企业年审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电子文档(填写好"双软认定申请表系统"后导出的zip格式的电子数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副本;
(3)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税收缴款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4)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委托开发合同书等复印件。
Q26:年审工作流程:
A26:企业将年审材料报送到地市受理机构--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会同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及同级税务部门组织评 审--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与同级税务部门将年审结果会签上报省信息产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信息产业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签审批,对年审合 格的软件企业进行公布--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中加盖年审章。
A26:企业将年审材料报送到地市受理机构--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会同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及同级税务部门组织评 审--地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与同级税务部门将年审结果会签上报省信息产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信息产业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签审批,对年审合 格的软件企业进行公布--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中加盖年审章。
Q27:软件产品是否需要年审?
A27:软件产品的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不需要办理年审手续。
A27:软件产品的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不需要办理年审手续。
Q28:受理机构在受理年审材料时,发现企业没有登记过软件产品的,怎么处理?
A28:受理机构在受理年审材料时,发现企业没有登记过软件产品的,应当要求企业补办软件产品登记。
A28:受理机构在受理年审材料时,发现企业没有登记过软件产品的,应当要求企业补办软件产品登记。
四、有关变更、换证
Q29: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29: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变更要提交的材料,除了A2提到的材料以外,还要提交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含正副本)、变更申请(附件六)及相关证明材料。
Q29: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29: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变更要提交的材料,除了A2提到的材料以外,还要提交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含正副本)、变更申请(附件六)及相关证明材料。
Q30: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30: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变更要提交的材料,除了A12提到的材料以外,还要提交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变更申请(附件六)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A30: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变更要提交的材料,除了A12提到的材料以外,还要提交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变更申请(附件六)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Q31:原软件企业由于重组、合并或其他原因成立新公司,能把原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名变更为新公司名称吗?
A31:⑴、审查其新公司是否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如符合标准,则建议其注销原软件企业证书,重新以新公司的名义申请软件企业认定。若原公司坚持变更,则提交到专家评审会审议。
⑵、若新成立的公司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则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其新公司进行评审后,决定该公司的软件企业证书是否能进行变更。
⑶、若同时申请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中的"申请企业名"变更的,等企业变更的结果落实后才对其软件产品进行变更。
A31:⑴、审查其新公司是否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如符合标准,则建议其注销原软件企业证书,重新以新公司的名义申请软件企业认定。若原公司坚持变更,则提交到专家评审会审议。
⑵、若新成立的公司不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则由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其新公司进行评审后,决定该公司的软件企业证书是否能进行变更。
⑶、若同时申请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中的"申请企业名"变更的,等企业变更的结果落实后才对其软件产品进行变更。
Q32:软件产品变更是否要重新经过产品检测?
A32:软件产品变更是否需要检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⑴、产品名称(除商号)变更,需对该产品重新检测,或提供与该产品名称相符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⑵、同一产品名称中的版本号变更,需对该产品重新检测,并授予新的软件产品登记号。
⑶、申请软件产品登记证中"申请企业名称"变更而产品名称不变的产品,不需要经过重新检测。
A32:软件产品变更是否需要检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⑴、产品名称(除商号)变更,需对该产品重新检测,或提供与该产品名称相符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⑵、同一产品名称中的版本号变更,需对该产品重新检测,并授予新的软件产品登记号。
⑶、申请软件产品登记证中"申请企业名称"变更而产品名称不变的产品,不需要经过重新检测。
Q33: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A33:软件企业或软件产品证书或副本遗失,可以向当地受理机构申请补办。补办证书需提交:
⑴、《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七)(可在网上下载或向受理机构索取);
⑵、《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或《软件产品登记申请书》;
⑶、 原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⑷、 若受理机构或登记机构遗失证书,则要求写份情况说明,并注明所遗失的证书编号及证书相关内容,盖上公章提交到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注:其中⑴、⑵中提到的材料需一式三份。
A33:软件企业或软件产品证书或副本遗失,可以向当地受理机构申请补办。补办证书需提交:
⑴、《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七)(可在网上下载或向受理机构索取);
⑵、《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或《软件产品登记申请书》;
⑶、 原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⑷、 若受理机构或登记机构遗失证书,则要求写份情况说明,并注明所遗失的证书编号及证书相关内容,盖上公章提交到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注:其中⑴、⑵中提到的材料需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