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形式要求
1.企业申报档案资料须统一为A4纸。
2.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
3.档案要编制目录(参照指南中的资料顺序),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
4.企业基本资料(指南1-5项)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基本资料1册,项目资料n册;项目资料要分项目单独装订,封面标注××项目(共n册,第×册);以上每册较少时可以合并装订,中间加彩页进行分隔;申报资料装订以不易脱落为标准。
5.费用支出的相关资料装订顺序要求:应将对应每笔费用的支付凭证、费用发票、费用合同、提单、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集中按顺序装订,并完整填写“申请直接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附件7),资料所在页码不得空缺。
6.资源回运的相关资料装订要求:对应每笔实际发生运费及保险费的海关报关单、购货发票、运费发票、保险发票、支付凭证(主要是指实际支付费用的银行汇款单等)、提单等资料按照顺序装订。应保证运输发票、报关单、提单及其他单据之间有数量上的勾稽关系,保证发票、报关单及提单有着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例如:一张运输发票对应着几张海关报关单或提单,应在一张运输发票后附对应的海关报关单或提单。如果一张报关单对应着几张运输发票或提单,也应同样处理。
7.贴息企业要分不同银行贷款分别成套装订“申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及2009年度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附件9)、“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附件10)及其他相关资料;“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必须提供原件。
8.提供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且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审计报告、合同等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档案内容要求
1.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完整的会计报表附注(例如:申报投资前期或投资贴息补贴的企业,其提供的会计报表附注应包含对外投资的情况)。应提供申请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以上级集团公司的审计报告替代。
2.“企业申报说明”(附件3)必须有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名及申请企业盖章;在“企业申报说明”中,必须明确申报项目的个数,且在“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4)中详细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3.中央管理企业的集团(总)公司如果自身实施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则其具有双重身份,既属于申请企业,同时又承担汇总上报及初审职能。
4.签订前期费用及资源回运费用合同主体为国内申请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由上述企业支付费用或由其他方代为转付,取得的发票抬头为上述企业。
5.多(层)级投资的项目要求提供申报企业与最终的项目公司之间的逐级投资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各级次的合资或合作合同、公司注册文件、资金汇出证明(银行单据)等。
6.“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4)中,申报补贴类型必须填写;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和中方投资额(突发事件、人员保险、劳务培训项目可不填写),必须填写投资时实际用的货币种类以及折算为美元的汇率及折算为美元的金额(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09年第12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实际发生费用均须填列人民币金额,费用发生为外币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9年度年末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或套算)。
7.申报资源回运费用补贴的企业应按照海运、陆运及渔业回运等三种项目类型,分不同类型填写“资源回运费用单据明细表”(附件8-1、2、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x@fdi.gov.cn(在填写电子邮件主题时一定要注明企业及项目名称)。
8.档案中的具体数据要按资料要求的币种及单位填写,并保留两位小数。
9.提供资料原件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